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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换了一种减肥药,抑制食欲的。

胖子吃了一粒,效果那真是立竿见影。

看到食物,就像妊娠反应的孕妇一样,吐的呕呕的。

头还晕眩,心脏还难受。

胖子说:“别再给我吃减肥药了,再给自杀。”

他终于愿意动一动了。

起先是小幅度的运动。

胖子很反感运动,所以我必须激发他对运动的兴趣。

譬如,做一些情侣能一起做的运动。

仰卧起坐。

坐起来一次,亲我一口。

就一晚,嘴都亲肿了。

我想这不行,得不偿失。

改成我每晚看完书就约他出来跑步,一直到门禁时间他送我回去,才算完。

说实话真的是心疼。

因为太胖,他跑完步衣服全都汗湿了,就连运动球鞋里都是水,走起路来咯吱咯吱的,几乎能养金鱼。

但令人失望的是,效果并没有很明显。

后来我才知道,单靠运动是不能达到减肥的目的的。

跑十千米的路,也就只能消耗一个麦当劳甜筒冰淇淋而已。

减肥,最重要还是管住嘴。

胖子说他做不到。

他的人生,早已和美食密不可分。

寂寞的时候打开一包薯片。

遇上不顺心的事情来盘红烧肉吃掉烦恼。

解出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泡杯热巧克力犒劳一下自己。

难过的时候,可乐配双层牛肉芝士汉堡最能够拯救心情。

父母离婚那天他一个人坐在麦当劳一口气吃了十个巨无霸。

父亲去世那天他一个人做在肯德基一口气吃了二十个墨西哥鸡肉卷。

好吧。

他的情况我当然能理解。

“但是你现在有我了,寂寞的时候,我会陪着你;遇上不顺心的事,你可以跟我吐槽;需要赞赏的时候,我会夸你棒棒哒;难过的时候,我用身体安慰你!”

听完我说的,杜弘廷很感动,但他还是决定选择薯片,红烧肉,热巧克力,可乐,汉堡。

行,那你和薯片接吻,和红烧肉约会,和汉堡做·爱吧。

我要回归单身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去了!

后来几个周末都不去找他,整日与刘丽娟为伍。

刘丽娟是一个很花痴的少女。

大二刚认识的时候,我随口跟她提了几次杜弘廷,都能令她产生无限粉红色的遐想。

在我模糊并且有限的描述中,刘丽娟成功地将杜弘廷幻想成了如下形象——

学霸,暖男,贵公子。

她认为杜弘廷绝对是个帅哥,曾多次向我提出想要一睹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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