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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原身的记忆,她才能熟练地点上柴火,热锅烧水。

先把那小捧看不出绿色的野菜冲洗干净切碎放好,再拿起一个小瓢,用凉水把那半碗玉米面搅开,放到一边备用。

等灶上的半锅水烧开后,将瓢里搅开的略微浓稠的玉米面糊糊顺时针倒入锅中,同时拿勺子搅匀,然后将切碎的野菜也加入锅里,不停地搅拌,以防糊锅底。

开锅前再放些咸菜汤进去,这样这顿饭咸菜疙瘩都省了,苗杏花最喜欢这样做,这两年天气干旱,地里收成不好,攒下的咸菜疙瘩都没多少了。

等这边锅里的菜糊糊出锅,郑家的所有人也都下工回来了。

郑大队长一共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郑大桩是最小的一个,闺女都嫁出去了,儿子也都娶了媳妇。

老两口、三个儿子加上儿媳妇,还有几个孙子孙女,一大家子十多口人围着饭桌坐好后,分饭这活计就轮不到李潇潇了。

她按照原身的记忆坐在了犄角旮旯里,等着今天苗杏花能发几分善心给她多分些糊糊。

其实按苗杏花的心思,她是说什么也不愿给李潇潇这个晦气的小儿媳妇分吃的,可毕竟昏迷了两天,怕花钱连个大夫都没请,她也担心出事,给家里其他人分完饭后,撇着嘴还是给了李潇潇小半碗的糊糊。

要是在前世,打死李潇潇她都想不到自己会有对这种连猪食都不如的东西馋嘴的一天,可事实偏偏是如此。

当苗杏花给她分糊糊的时候,李潇潇嘴里就分泌起了不明液体,内心有一种无比强烈的渴望,希望能够一口把碗里的东西喝光。

她也确实这样做了,顾不得烫嘴,三两下就喝完了那小半碗粗糙无比的东西。

李潇潇:“……”

这绝对不是她,不是她干的,她怎么会这么饥不择食呢!

可事实就是,原身已经没了,就是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家伙做的!

吃完饭郑家人都回屋午休了,剩下的活自然都是李潇潇这个受气小媳妇的。

也还好,没有油水,碗筷用水冲一下就好了。

李潇潇把东西收拾好后,没理会之前苗杏花说的让她去河边洗衣服的话,转身也进了自己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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