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也担起了“陌生人”的自觉,对“房东”保持着尽量的不予以打扰的礼貌,一个多星期几乎没见过几面,更没说过几句话。
很奇怪的是,诸回只要苏醒,明明和她相处并不少,她却完全能区分开来当成两个人相处。
现在想来,她和帕特里克的初遇彼此都充满了误会和戒备,她脑补了一堆种族矛盾,对面则“透过现象看本质”,直接滤掉了她的各种外在,只留“这人是那个魔鬼带回来的”一个标签。
也正如帕特里克自己所言,“改变的契机是在莱姆豪斯”,她火气上头的一瞬间。
或许是由于戒断反应,白月当时在华埠是真的没有考虑到之后怎么办,但是帕特里克冲进来救人的一瞬间她就回过神了:他或许会因为诸回而保障她的安全,但是他完全可以不在乎其他人。
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对弱势移民雪上加霜才是大势所趋,他却保下了杂货铺兄弟的生计和安全。
白月想了很多,甚至怀疑帕特里克是被诸回威胁了才不得不……结果该羞愧的是她:揣度别人的想法时总“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往阴暗处考虑,但人家就是真的光辉伟正。
在她眼里他是英国人,在他眼里她是人。
如果是善良平等进步是美好品质,那么浸润在以掠夺剥削歧视为主流的环境中,却依旧有这样美好品质的人更加可贵。
……
马车摇摇晃晃的挺像催眠,白月却越来越清醒。
她已(终)经(于)意识到了,当时开膛手问的是:“你真的爱上帕特里克.斯特林了?”
她喜欢他吗?
说是纯审美,她一眼就喜欢了,但那跟看艺术作品一个眼光,要说是爱情,那肯定要之后相处下来……
实话实说,白月真未曾考虑过谈恋爱的事情,除了初到青春期时由于激素作用忍不住去看帅气校草,其他时候她都觉得她不感兴趣,现代的娱乐方式够消遣。
“你是没遇到心动的人。”某次闺蜜听她这么讲,边吸奶茶边说,“那根本就不是消遣,而是你渴望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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