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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乌拉的警车到来,短暂的结束了这场闹剧。叶渺还有沈望,以及那个醉汉与几个大妈全都被警车带到了警局。

看到警察围过来时,那几个大妈惊慌失措地想要逃跑的,这回是被围观的群众堵住了,义愤填膺地让她们不要怕,警察会给她们主持公道的。

从来都是用这套骗人,没想到这一次反倒把自己送到了警局。那几个大妈苦不堪言,面对警察质疑的目光只能老老实实跟着上车了。原先醉酒的那个年轻人,一到警局几乎是一秒清醒。

几个人都咬死了这是一场误会。年轻男人说自己喝醉了酒认错了人,误把叶渺当成自己的女朋友了,这才拉着她不放的。大妈们说自己是热情想帮忙,只是没弄清楚情况而已。

可是那个小姑娘的朋友打人是实打实的,身上那些伤就是证据。只是他们也有错,再加上伤得也不算重,这件事就这么算了,他们不准备追究责任。

负责做笔录的警察看了他们好几眼,根本没搭理他们想要离开的请求,跟旁边的同事说了一句话。那位同事在电脑键盘上敲敲打打,相关案件的资料就被调出来了。

“想走有点困难,”将笔帽盖上,警察同志拿着文件起身:“你们涉嫌拐卖人口,在事情没有彻底查清楚前怕是走不了。”

闻言那几人面色灰白,嘴上辩解自己没有,是警察搞错了。实则心里懊恼得不行,早知道他们就换个目标下手了。

盯着那个小姑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们摸清那女孩儿每周都会固定地到那家超市买东西。有时是一个人,有时身边跟着一个瞧着羸弱的少年。

今天他们看准那少年先回去了这才上前纠缠,演了认错人的一出戏,想要将那个女孩儿塞到车上带走。拦下的那辆出租车上的司机也是他们自己人,只要把人塞到车上再用药迷晕,后边的事就方便了。

他们用这样的手段光明正大地拐走了好几个人,锁定的目标人物都是些单身外出的女孩儿或者是没有辨识能力的小孩子。装作他们的亲人又或者是关系亲密的人,作案的地点选在热闹的大街上。

谁能想到人贩子会这么猖狂,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抢人。就算有围观的群众,也不会往那方面想,大多数人只会觉得那些目标人物是与亲人闹矛盾了才会口不择言,说是不认识什么的。

利用了大众的这种心理,他们这个团伙成功实施了好几起案件。由于出门都会变装,再加之成功一次就换一个地方,纵然警方一直在查这一系列的事,可难度还是很大的。

不想逃窜了几个月,这个团伙还是被抓了。他们只看见沈望走开了,却不知他根本就没走远,只是拐了个弯去买了叶渺最喜欢吃的枣糕。

被抓后将事情抖了个干净,后续除了按照程序对这些人贩子提起诉讼,就是解救那些被卖掉的、还有被绑尚未卖出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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