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页(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早在两年后再次相遇时,盛明辉就把白家查了个遍。

白母和白父失败的爱情故事给了白慕歌太多的阴影:

高中前,她故意把自己弄得毫不起眼;高中后,她有了朋友,但还是很孤独,无法接受朋友进入自己的家,经常一个人发呆。

她没有安全感,所以面对告白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她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实际上她的心理比五岁的小朋友都脆弱。

因为小朋友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会一直爱着他,所以坚强无畏,什么都不怕。

可是慕歌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让她不再相信有人会一直爱她。

所以她心理脆弱,没有任何安全感。

对于别人表现出来的“爱”,即使她感受到了也会下意识地去质疑,去否认。

喜欢上这样敏感缺爱,自尊心和警惕性很强的人,想要得到回应简直千难万难。

但是盛明辉不怕,也不在意得失。

他喜欢她,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

这是命中注定,是上天赐予的缘分。

他不想放弃,也不会放弃。

只要她愿意试一试,他绝不会让她失望!

“我长成这样,和我交往,你一点儿都不亏!”

“到时候你便宜都占完了,再拍拍手自己跑了,血赚!”

“而且你可以跟余海打听打听,我绝对,绝对不会做出那种气量狭小报复前女友的事情来!”

“你应该知道余海吧?他这人性格憨厚,嘴巴很严。只要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事情,绝对没有一句谎话!”

“......”

见慕歌迟迟不说话,但神色间有了松动,盛明辉心里一喜,又下了最后一剂猛药。

“我告诉你,今天这恩,你不想收我也得报!”

慕歌:“......”

他说的好有道理,句句都踩在她的心里防线上。

真不愧是连作者都觉得你比男主人设还好要弄死你的“白月光”校草。

行吧,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要是再拒绝,还真对不起盛明辉这张脸。

就和他说的一样,和他在一起,绝对是她血赚!

“......你先写个保证书,再签上名字。”

“内容就写:无论多少年后,保证不会报复前女友;更不会因爱生恨,做出囚禁/强取豪夺的禽兽之事。”

“对了,顺便把你自己觉得是我当初救了你的事情写上,别到时候又赖账,说你认错了人,又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慕歌从桌上抽出一张白纸,让盛明辉写。

她认真回想小说里的黑化男主/渣男男主的各种骚操作,边说边示意他跟上。

慕歌想留个男主的把柄在自己手里,给自己个安慰。

而且和他交往后,她就是女主了,也有了气运。

再耐心经营经营,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