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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珊妮看完创梦拟出的合同,担心地问。

我们只是提出我们的合理诉求,他们要不同意,就可以再商量,没有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事。

胡珊妮的版权编辑回复道,你放心,不会崩的。

可胡珊妮怎么可能不担心?

这可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影视版权合同,还兼带一份编剧合约!

要不是和创梦签了拿什么经纪约,她自己也没什么话语权,胡珊妮第一天就恨不得把版权签了,免得夜长梦多对面突然反悔。

胡珊妮没办法获得主动权后,就放弃了和创梦扯皮,直接躺平了。

抱着钱付了都付了的心理,胡珊妮之后什么和写作有关的事情,都直接丢给三十层处理。

《替身少女》之后,胡珊妮在创梦写了两年书。

这两年里,鉴于《替身少女》已经成了偶像剧改编成功的典范,她们公司也因此买下了好几本同类型的小说进行改编,胡珊妮写了好几本玛丽苏谈恋爱的剧情后,实在受不了天天干这个,便从公司辞了职,当了名自由编剧。

从此以后,她也不管写剧本还是写小说了,反正都是写。

有编剧合约?

去联系创梦的人谈。

收入到账了要交税?

麻烦创梦的人帮忙申报下。

能不能拿自己的编剧身份宣传下新书?

只要不烦她,怎么弄都可以。

写的书有人看上了版权?

直接去找创梦

等等!版权?

胡珊妮刚开始签约创梦时,和很多作者一样,都怀揣着我的小说有一天被人买走的梦想。

但想在创梦出头哪有那么容易?

想靠写书淘金的作者千千万,绝大部分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

胡珊妮三万就签约时得意洋洋自信心爆棚,转全职后的几本书反倒成绩平平,扑的水花都没有,还被人时不时评价感情戏垃圾剧情平平无奇,让她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没什么写作的天分。

而且她全职写作后写的两部剧,两个项目都连项目还没启动就黄了,虽然两个项目都赔了胡珊妮一点违约金,但没作品出来,在这一行就等于没做事。

所以这两年,胡珊妮的经历用屋漏偏逢连夜雨来形容都不为过,她自己恨不得去庙里拜拜改改运,怀疑是不是自己冲撞了哪路神明。

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有公司找上门来买她的东西,创梦还和对方挑三拣四的,怎么能让胡珊妮不心惊肉跳?

署名权必须要保证,光要署名权怎么区分署名顺序?加一条,只要完成的字数部分超过百分之五十,必须保证第一署名,如果完成字数部分超过剧本的百分之七十,唯一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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