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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惯了各种勾心斗角,习惯了想问题就从利益出发,孙锦严这么一通自然让饶遥觉得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但孙锦严又却是没求个什么,简直让人摸不着头脑。

饶遥这一通火发的也是试探孙锦严, 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意思。难不成真是大少爷闲着无聊了, 打算逗个戏子玩玩?

饶遥眯起了眼睛。

老虎会在人前打滚撒娇, 可并不代表它没有了吃人的能力。

——

都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饶遥一季之只唱三场,练功却是不懈怠一日。除此之外,他们这行的,嗓子也是顶要紧的,不说戒烟戒酒,至少这些刺激性的东西都是能少则少,平常吃食也更是有讲究。

只有和他吃过饭了人才知道饶遥这个人有多麻烦。

不食辛辣,不吃重味,过甜过咸过酸过苦都不行,这也算了,他还不吃太素的,吃来没味的也不行。

和他吃顿饭得和伺候祖宗似的,不仅得给他挑葱姜蒜辣,吃个鱼还得给他挑鱼刺。

罗规影嘲他,他这是没有公子命偏有公子病。

不过自从认识了孙锦严后就不一样了。

他何止是公子,简直是皇太子,全上傩有头有脸的人都知道孙家孙锦严,把一个戏子放手心里捧着,嘘寒问暖,要什么给什么,要不是知道这俩人见不得光的关系,都得以为孙大少这是动真情了——

当然,对于这种话饶遥除了想呸一口,没别的感想了。

除了偶尔怀疑孙锦严居心不良,饶遥对孙锦严最直观的印象就是木头,不,木头还搬得动,他就是个扎在地里了的木桩子,论你如何撩拨他,他都岿然不动,直的堪比定海神针,顶天立地,让自认为混这个圈子多年都笔直的饶遥都自愧弗如。

饶遥本来只是觉得孙锦严这个人有点意思,但越和他接触,越发现孙锦严看他的眼神里一片清心寡欲,没有丝毫杂念,饶遥就越不信这个邪了。

当然,这时候他也还不明白一个后世说烂了的道理。

谁先起兴趣了,谁就先栽了。

——

晚餐是在饭店顶层的玻璃天台上。孙锦严包了整个一层。

大概是知道孙总这是要带情人来,酒店还自作主张地把天台布置了一番。等俩人推门而入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亮瞎了狗眼的漫天玫瑰,和满场摇曳的蜡烛。

祁曜诧异地后退了一步,一时以为走错了地方,而饶遥扶着们,顿立良久,才回头道:“孙总真是,有心了。”

祁曜:……我没有,我不是,这真不是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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