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她不在,就没什么顾虑了,苏栗欣然道:“那我们一起去。”
聚餐的一共十几个人,项云坤也在,想想也不稀奇,项云坤在学校里人缘不错,而且装粉丝这件事就是他牵的线。
大家围坐在一起,相互认识了一下,庄屿凡还穿着一身银闪闪的演出服,坐在矮小的凳子上显得大长腿特别委屈,他的周围仿佛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与旁人疏离起来。
大家开开心心地喝饮料吃烤肉,说感谢凡哥的烧烤。
庄屿凡淡淡道:“其实不是我请大家,是我们乐队的鼓手铜心,不过她还小呢,一结束就被家长接回家了。”
苏栗默默啃着小姑子请的肉,心想这确实很像江桐的风格,不差钱。
大家吹着彩虹屁。
“凡哥还是乐队的灵魂啊。”
庄屿凡谦逊一笑。
“说真的呀,很多乐队换了主唱都人气下滑了。”
庄屿凡声线淡漠,表情的变化也十分细微,仿佛世间万物都与他无关似的,但提起江桐,冷硬的五官线条却稍稍回暖:“不管是乐队的创建还是成长,铜心都付出了很多,如果没有她,我们今天晚上就不会站在舞台上了。”
项云坤豪爽地说道:“我还记仇呢,请了你那么多次都不来校队。想再想想多亏你没来,要不然就少了一个天王巨星啊。”
苏栗腹诽:真是小嘴抹了蜜。
庄屿凡强调:“我们是个乐队,五个人是一体的,没有谁成为天王巨星的说法。”
大家齐齐附和:“没错,元素一定会红的!”
庄屿凡干了一杯啤酒:“我先谢谢大家能完整地听完我们的表演。”
“来来来,喝一个!”
“祝凡哥前程似锦!”
酒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啤酒的泡沫溅开,空气里溢满了麦芽的芳香。
苏栗不具备专业的品鉴能力,但他真的被庄屿凡的声线吸引了,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那种带着砂砾感的烟嗓,让他想到了海边的岩石,或是夜晚的戈壁滩。
音乐节之后,项云坤不厌其烦地戳苏栗,问他和庄屿凡进展怎么样。
连好友都没加上呢,不过他现在也算是庄屿凡的路人粉了吧,如果庄屿凡以后在音乐道路上走下去的话,他说不定还能体验一把养成偶像。
苏栗回复道:八字还没一撇呢。
项云坤:抓紧啊。
苏栗:我算是欠了你一个人情了,以后项哥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项云坤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你这么说,我最近还真有点事。
苏栗冷哼一声,打字:项哥你尽管说
项云坤:我报名了下个月的食品创新竞赛,我写论文的水平你也知道,根本不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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