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交配对象连气息都微弱了下去,差点让他以为自己杀了人。
交配对他而言,心悸和愧疚多于痛快,到最后,即使是戴着手环,他也会规避这件事。
他回想不起自己交配时的模样,但不难推测出,那时的他根本不会顾及他人的感受,多半凶神恶煞得像只发情的公狗,任何一个Omega见到都会害怕的吧。
纵然是那个像只小豹子一样,对他挥着爪子咄咄逼人的思夏也会怕的。
那样的思夏,在与他拥抱的时候,也是一朵收了刺的玫瑰花,柔软纤嫩的身体靠在他怀里,馨香可爱,并不比其他Omega健壮到哪儿去,甚至因为忙于实验和打工而更加瘦弱,跟杜依曼争学生会副会长时抱着就像只流浪的奶猫,摸上去全是嶙峋的骨头。
那样的思夏,在和他交往之后,允许他用深吻短期标记自己,接受他抚摸亲吻自己的身体,甚至作为主动的一方来和他亲热。
只是从来不肯和他交配。
且一旦感到他交配欲显著提升,就立刻就让他走人,气势汹汹的,霸道得根本不像个omega。
高傲的抗拒,何尝不是表达恐惧的一种方式?
所以他每次都装出一副不得已妥协的模样,其实心里很乐意顺着思夏给的台阶往下走。
最开始时他觉得这样也不坏。
毕竟洛家不可能放任他和一个跟钱权不沾边的Omega在一起。
毕竟他也不想让自己喜欢的人承受他的残暴不堪。
比起成结标记完全占有思夏,他还是像给予为期只有八小时的深吻标记一样,短暂地占有着对方更合适。
这份暧昧与慰藉,说不定还能成为未来偶尔想起的美好回忆。
等到以后两人分散,他就以同学或者好友的身份给思夏一笔资金,支持思夏做研究。
这么盘算的时候他还笑了出来,觉得自己找到对两人都很好的处理方式。
现在回忆起来,他只想掐死过去的那个自己。
——不是只有身体会痛,心也会痛,心痛起来比身体受苦更难受啊。这么简单的道理,洛璨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作者有话说:快和好了,莫急】暧昧一时爽,追妻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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