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擎宇乖乖上前入座。
纪锦把demo的进度条拖回开头,重新播放。
“现在还没有编曲,主旋律差不多就是这样了,伴奏可能还要改改。怎么样,好听吗?”
沈擎宇认真听了一会儿,问道:“是情歌吗?”
纪锦笑:“对,写这首歌的时候我自己想到的主题是《秘密》。不过填词会交给别人做,到时候填出来会是什么样我也说不好。”
普通歌手大都有固定的风格,或是苦情歌手,或是嘻哈歌手。这可能是受限于歌手自己的能力,也可能是团队打造的市场定位。但纪锦却并不拘泥于某种特定的风格,他自己有创作能力,他能够将摇滚、古典、爵士、嘻哈、民谣等等不同元素相融合,并且融合得妙趣横生。他是真的在玩音乐,这对他来说驾轻就熟。
“好听。”沈擎宇再一次为自己的词穷感到惭愧,“特别好听。一听就是你的风格。”
纪锦问他:“你觉得我是什么风格?”
“呃,我不懂音乐,我也说不出来……就是你的歌,都能听出是你写的,反正特别好听。”
纪锦挑眉,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那我告诉你我是什么风格好了——我就是,天才的风格!哈哈哈哈哈!”
沈擎宇先是一愣,随即也忍不住笑了。如果粟安在场肯定要翻白眼了,可沈擎宇被厚厚的粉丝滤镜糊了眼,纪锦这副臭美的样子在他眼里怎么看怎么可爱。
“那你写一首歌,需要多少时间?”沈擎宇问。
“这不好说,得看灵感,最快的时候我一天写过三首。当然,只写了主旋律和伴奏,没有编曲……”说到这里纪锦忽然停住,垂着眼过了片刻才又开口,“没灵感的时候大半年写不出一首歌也是有的。”
沈擎宇微怔。他察觉在说后半句话的时候纪锦的语气有微妙的转变。
可不管是一天三首还是半年一首,对于沈擎宇这种堪称音盲的人来说都已经是不可思议的才华了。他脱口而出:“真好。”
“什么真好?”
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能用自己的梦想赚到钱,还能得到应有的成就感,真好。沈擎宇笑了笑:“就是觉得你做音乐一定很开心。”
纪锦的目光忽然闪烁了一下。他靠回椅背上,眼睛望着电脑屏幕,却没有具体的焦点。
“是的。”他缓缓点头,语气郑重,“音乐就是我的生命。甚至比生命还重要。”
沈擎宇不懂他为什么忽然上升到生命这样的高度,顿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与此同时他注意到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显示,不知不觉间居然已经凌晨一点了。
司机还在楼下等着,沈擎宇实在不好意思让别人等这么久,问道:“阿锦,我是不是该回去了?”
纪锦皱了皱鼻子,有点不大高兴似的:“对了,你找房子的事情——你想找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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