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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告诉我是个路人。”

“辛一。”温离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还是没有瞒她,“他的公司在我们公司楼上,现在算是我的甲方。”

“是高一那年,站在领奖台上蛊惑人心,结果下了台,转眼就粉碎一地少女心的辛一?”

“是。”

“是那个拿了理科状元却选择去外地读了一个普通985的辛一?”

“是。”

雷萌然觉得真的是造化弄人,感叹道,“那你还喜欢他吗?”

“离离,毕竟你这么多年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是因为还喜欢他吗?”

温离拿着筷子的手稍稍停顿,“我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不是骗她。

什么是喜欢呢?

好像年龄越大,越会觉得,“喜欢”是个难以言说的名词。

它单薄、轻浮、又不值一提。

甚至,在很多个时候,说出这个词就会有种莫名的羞耻感。

‘我有个喜欢的人。’

‘现在这个年纪,谁还会说喜欢啊,再说了,喜欢能值几个钱?’

……

好像就是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喜欢又值几个钱呢。

何况,他们是连交集都不曾有过的陌路人。

她这单向头的情感,又能撑起多少的岁月蹉跎呢。

……

面前的雷萌然还托着腮在讲话:“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你就是少女心作祟,对他一时崇拜,没想到,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你会选择去他的城市。”

“就算你嘴上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因为他在那里,才报的那里的志愿。”

“离离,你一个那么怕潮湿,怕阴冷,怕各种蟑螂的小公主,自己跑了那么远。”

“我之前上网查,人家说枫城不仅有各种骇人的虫子,还有很多大老鼠……”

“你能适应吗?”

温离安静的听着,也跟着她的话陷入短暂的回忆里。

刚去枫城那一年,她有很多个时刻都想逃回来。

不是说这个城市不好,只是她不习惯。

不喜欢早上吃粉,其余的时候都吃米饭。

不习惯宿舍的地板上每日渗水,湿漉漉一片。

不习惯打开衣柜,就是黑压压睁着圆滚滚眼睛盯着她看的虫子。

有一次去晚自习的路上,她迷方向了。

大概是看她落单,一只很大很大的老鼠跑到了她的眼前。

一路和她共进退。

那天,她是哭着到教室的。

……

但这条路是她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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