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告诉我是个路人。”
“辛一。”温离短暂地思考了一下,还是没有瞒她,“他的公司在我们公司楼上,现在算是我的甲方。”
“是高一那年,站在领奖台上蛊惑人心,结果下了台,转眼就粉碎一地少女心的辛一?”
“是。”
“是那个拿了理科状元却选择去外地读了一个普通985的辛一?”
“是。”
雷萌然觉得真的是造化弄人,感叹道,“那你还喜欢他吗?”
“离离,毕竟你这么多年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是因为还喜欢他吗?”
温离拿着筷子的手稍稍停顿,“我不知道。”
她是真的不知道,不是骗她。
什么是喜欢呢?
好像年龄越大,越会觉得,“喜欢”是个难以言说的名词。
它单薄、轻浮、又不值一提。
甚至,在很多个时候,说出这个词就会有种莫名的羞耻感。
‘我有个喜欢的人。’
‘现在这个年纪,谁还会说喜欢啊,再说了,喜欢能值几个钱?’
……
好像就是这样的,不痛不痒的喜欢又值几个钱呢。
何况,他们是连交集都不曾有过的陌路人。
她这单向头的情感,又能撑起多少的岁月蹉跎呢。
……
面前的雷萌然还托着腮在讲话:“我那个时候一直以为你就是少女心作祟,对他一时崇拜,没想到,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你会选择去他的城市。”
“就算你嘴上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因为他在那里,才报的那里的志愿。”
“离离,你一个那么怕潮湿,怕阴冷,怕各种蟑螂的小公主,自己跑了那么远。”
“我之前上网查,人家说枫城不仅有各种骇人的虫子,还有很多大老鼠……”
“你能适应吗?”
温离安静的听着,也跟着她的话陷入短暂的回忆里。
刚去枫城那一年,她有很多个时刻都想逃回来。
不是说这个城市不好,只是她不习惯。
不喜欢早上吃粉,其余的时候都吃米饭。
不习惯宿舍的地板上每日渗水,湿漉漉一片。
不习惯打开衣柜,就是黑压压睁着圆滚滚眼睛盯着她看的虫子。
有一次去晚自习的路上,她迷方向了。
大概是看她落单,一只很大很大的老鼠跑到了她的眼前。
一路和她共进退。
那天,她是哭着到教室的。
……
但这条路是她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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