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叶炯榆的亲生父亲,叶枫想要女儿回家竟然还得求助于旁人,何其无奈?
“姐夫,爸就真没怪错你们,自己女儿的事儿也假手于人?”
“宇成,你是知道的,每回我们找她,她总说忙,电话里说不到两句就挂了。我们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总不能真把她五花大绑回来吧?”
如果说叶炯榆是个坏孩子,他们做父母的尚且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将她绑回来,可偏偏这孩子各方面都优秀得很,就连工作忙的这个借口,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个借口的借口。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她如果不是付出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又怎么可能在商界这个弱肉强食的男人世界里取得今天的成就?
为人父母有时候很矛盾,一方面为自己女儿的优秀而自豪,一方面又得为自己女儿常伴身边而烦心。
这世上就没有顺心的事儿。
“周亮,周亮这小子从小跟熙夕一起长大,这事儿交给他办在合适不过了。”
“我?”一直沉默地坐在角落的周亮,真希望在大家的忽视中蒙混过去,谁不知道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小叔叔,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能管得了那丫头的事儿?”
“也对,这丫头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一时间真找不出能对付她的人来。”
周宇成心里庆幸道,还好这丫头没学坏,不然真不得了了。
“小叔叔,我想到一个人,镇得住她不敢说,但向来都与她不相伯仲的。”
“谁啊?你倒是赶紧说啊,还打哑谜?”
“秦振邦。”
“秦振邦?”
周宇婧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虽然,叶炯榆在大院儿的生活的那段日子,她和丈夫远在万里之外的南非,但周宇成总会写信告诉他们女儿的近况,信中将女儿生活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的一一写下。所以,她知道秦振邦,一个原本出众优秀,后被自己女儿分了光芒却还是依然出类拔萃的男孩子。或者,他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亮子,你拉倒吧,早在熙夕在Q市的时候,我早打了招呼,他还不是无能为力。”
“小叔叔,那是因为你没有触动秦振邦心里的点。简单来说,你并不了解秦振邦。”
“你有办法?你去。”
“包在我身上。”
从小跟在秦振邦身边长大的周亮,自认绝对比周宇成要了解秦振邦。秦振邦最大的特点,就是孝顺,若不是因为孝顺,也不会大学毕业就听了家里的安排去当了村官,从此踏上家中众望的仕途,他曾说过,这是他作为独子的责任和义务。也因为这样,秦振邦把孝顺看得很重,见不得身边人不孝顺。或者这将成为一切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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