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没错,就是他。
那好看的后脑勺,她还记得呢。
“毛毛,十分钟,我要这个男人的全部资料。”成欢在心里毫不客气的吩咐道。
毛毛说道:“他还只是一个男孩子呢,不是男人。”
成欢道:“你别乱开车。”
毛毛傲娇的「哼」了一声,十秒不到,便把信息传输到了成欢的脑袋里。
成欢接收完毕后,看向同桌的眼神,多了几分深沉和同情。
这家伙原来是个实力美强惨啊。
闻洛,原主「成欢」的追求者,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皆在乐南大学任教,也就是向浩轩和庞雪雁考上的那所大学。
鬼知道他到底看上原主哪一点了,反正,他就是爱原主爱得要命。
奈何原主眼瞎,一心要做向浩轩的舔狗。
在原主出车祸死后,她的爸妈因为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以至于精神出现了问题,最后导致了公司破产。
闻洛大学毕业后,独自创业。
事业有成后便把原主父母的公司购买了下来,并让它渐渐又走上了正轨。
他人长得帅,能力又强,身边从来不缺女性追求者。但是,他的心里一直都装着那个死去的「成欢」。
他不仅把原主的父母当成自己的一般来善待,还为他们养老送终,甚至……
他到死都是孤独一人,并未娶妻。
这么痴情又完美的男人……
原主到底眼睛是要有多瞎,才会舍弃闻洛而追求向浩轩?
不过,现在的闻洛好像已经有整整一周没有搭理过「成欢」了,具体原因……
全怪原主这个混蛋玩意儿。
她给向浩轩写情书时,被闻洛无意瞧见了,他便劝成欢不要做这种傻事,还帮她分析了一下情况,以免她成为全校公敌。
但是,原主不听啊。
她不仅不听,还冷嘲热讽的把闻洛羞辱了一顿。
说他就是因为想霸占她才会阻止她这么做,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还说什么,她若是追不到向浩轩,就是嫁给一头猪也不会嫁给他闻洛的。
瞧瞧,瞧瞧,这都说的什么混账话?
成欢无声幽叹,颇有兴趣的朝闻洛瞅去。
原主「成欢」不喜欢,可是她喜欢呀。
这么鲜嫩多汁的小鲜肉,不啃上一口,真是白穿这一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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