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吃!”孙哥忍不住叹了一声,和这比起来,他以前吃过的红烧排骨简直就是垃圾!要么太咸、要么酱油放多了吃起来有种若有若无的苦味,要么就是柴得塞牙,吃饭五分钟,剔牙两小时。
孙哥又夹起一筷子的酸菜炒五花肉,五花肉被煎得焦香,油脂的香气扑鼻,但在这道菜上却没有看到多少油花,酸菜微酸的味道又中和了五花肉中肥肉的油腻,再加入一些小米辣一起翻炒,酸辣的口味十分下饭。
孙哥就着这道酸菜炒五花肉,连扒了好几口饭。
三道菜,还有一份猪蹄被孙哥留在了最后,孙哥不太喜欢猪蹄那种又软又粘的口感,像是在吃一大块肥肉,吃多了还腻得想吐,不过红烧排骨和酸菜炒五花肉给的份量不够送完这一盒饭,孙哥犹豫了几秒,还是选择相信徐珺遥的厨艺,咬了一口猪蹄。
猪蹄经过一个早上的炖煮,早已变得十分软糯,一口咬下去,牙齿轻易咬开了带着一丝韧性的猪皮,咬到了肥肉,猪蹄的肥肉脂肪含量远低于胶原蛋白,所以吃起来一点都不油腻,连皮带肉一起卷进了嘴里,口感如同果冻一般Q弹顺滑,仿佛能顺着喉咙滑进胃里。
黄豆在炖煮的过程中吸收了猪蹄的油脂与精华,酥而不烂,既有黄豆本身的豆香,又多了猪蹄的鲜美。
除了黄豆,徐珺遥还在这道菜里加入了一些罗汉果,使得成菜的口味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罗汉果的清甜,带来如同三伏天的凉茶般清爽的感觉。
孙哥从来不知道有人能把一道普通的黄豆炖猪脚做出和别人不一样的味道来。
孙哥吃得眼睛都快眯起来,“杨导果然没有吹牛,这次剧组的盒饭确实是这么多剧组里最好吃的。”
因为孙哥只带了盛嘉言一个艺人,他既是盛嘉言的经纪人,也兼任他的助理一职,平时盛嘉言拍戏的时候他几乎全程跟着,没少吃剧组的盒饭。
所以孙哥说这次的盒饭是他吃过的剧组盒饭里最好吃的,这不是夸张的说法,孙哥也终于明白,为何一份简单的盒饭能卖得这么贵!
他要是有这个厨艺,价格再翻一倍都不愁没有客源,当然前提是不在这个偏僻的乡下开店,不然即使你是御厨传人,也没有能赏识这份手艺的人。
孙哥从自己的思绪中回神,余光却瞥见盛嘉言端着盒饭,表情看起来有些奇怪,像是喜悦,但细细看去,却能看见盛嘉言的眼眶微微泛红,仿佛在强力隐忍着某种磅礴的情绪,他抓着筷子的右手,因为用力过度而指节泛白,浑身抑制不住地在微微颤栗着。
孙哥有种不祥的预感:“嘉言,你怎么了?怎么不动筷子?是这些菜不合你的口味吗?”
盛嘉言看向孙哥,甚至有些语无伦次了,“这道菜是她做的!一定是!我绝对不会认错,除了她,没有人能做出这个的味道!哥,你是在哪里拿的盒饭?她一定就在那里!”
孙哥头疼地叹了口气,“你冷静点。”
刚才盛嘉言没有控制音量,已经有人朝他们这边看过来了,剧组人多眼杂,保不齐有人就把今天这事传到营销号那里。
盛嘉言抿了下唇,他深呼吸几下,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哥,我不会认错的,没人能模仿出这个味道,我知道是她,她在哪?我想去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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