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长宴看到白小灯提到别人时露出崇拜的眼神,有一丝不悦,说道:“这个人一出生就是仙君,生性冷傲不驯,非得在魔界鬼界闯一闯,刚好遇到被围困的我,就出手相救。后来,我和他就成为好友,不过时常会互相看不惯对方而已。”
“这样的人真不讨喜,还是师父好,容易让人亲近。师父现在还和他是好友吗?”
“是。只不过他历劫去了,我已许久未见他了。除了司命星君,即使天君也无法知晓他的下落。”
“所谓天机不可泄露。是吗?师父。”
“嗯。”周长宴发现自己已经养成看到白小灯,就习惯用手指去摆弄它的那些小绒毛。
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古怪的癖好。不过无妨,如果白小灯幻化成人,不论是男是女,他都要日日为其绾发,谁都不可动那些青丝。
白小灯发现自己与周长宴的谈话,已经偏离自己的目的。
于是,问道:“师父,那你就借我用那个骨瓶吧?林角她对我很好,我能有心智,也全靠她呢。”
“你要借去干什么?”
“听黑白无常说霜晓骨瓶能容纳三千鬼魂呢。我先把林角的魂灵放置在骨瓶内,然后我尽快找出她的死亡真相!”白小灯说完,自己都惊了,自己抓破叶子都想不到的计划,竟然在言语间自行安排了。
周长宴只说:“不借。”
“为什么啊?师父!你不是最疼我了嘛!”
周长宴抬头,一正言辞道:“我说过了,霜晓骨瓶是魔物。”
“怎么魔了?我感觉挺有用的。”
“它一开启,能吸引百里之内的魂灵。所有野心勃勃的新魂,妄想在瓶内修习,不仅能够保持自身纯净,又可以将鬼气练成魔气,这样自己就可以入魔界——为所欲为。为何鬼王自己持有,却不曾使用,你知道吗?”
白小灯摇摇叶子。
“鬼王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位女鬼,怎料那女鬼早已死去多时,且凡心已了,只愿投胎为人。而鬼王曾经是阎王,却是怎么也无法重新做人的。其实最后瓶子到我手里,应该是最佳归处。可是,如若我将它给了你,你一旦重启骨瓶,不仅要对抗那么多魂灵,还要一辈子被骨瓶驱使!”
“驱使我干什么?”
“你说你要把林角的魂灵放入瓶内,对吧?”
“对。”
“骨瓶已经万年没有沾染魂灵了,一旦魂灵进驻,那么它的魔气会苏醒、躁动,直至爆发。如果阻止它爆发,方法一,持有者玉石俱焚;方法二,持有者在魂灵离开骨瓶的三十日内——找到另一个魂灵,占据瓶内。避免骨瓶空虚。”
“那师父,你刚才说魂灵在瓶内会将鬼气修炼成魔气,这个是必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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