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健身房,阎修不在的时候,我溜上去看过。发现有最近使用过的痕迹,想来是我不在的时候阎修上来过。
逛了几圈下来,我还是没好意思去用,只能默默地摸回床上做瑜伽,意外地发现这具身体的柔韧性相当不错。
我觉得老天爷还是爱我的。就在我在健身房徘徊了一大圈,把所有器材都摸了个遍的第二天,阎修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上去练练。我自然是满怀欣喜的答应了,我想很久了啊~~~
换了套方便运动的服装,我和阎修一起上了楼。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久违的站上了跑步机。虽然对于其他的器材我也很有兴趣,但问题是我特么的只会用跑步机啊!
以前我就秉着经济至上的原因从来没有去过健身房,那些个器材有些别说用了,我见都没见过。
哑铃我倒是会举,只是……
看了看挂在那的那一排的体积,又看了看我的胳膊,嗯!不现实呢~
习惯性的,我戴上耳机,准备找点嗨歌来放。
看着我新建的歌单里那一首熟悉的歌谣,我露出了姨母笑。
在这个世界里找到了《威风堂○》、《虎视眈○》……我“爱听”的歌,是我继找到《电锯惊魂》以后最开兴的事。
虽然歌手变了,但最重要的部分没丢就行了嘛~
嗯,让阎修唱歌的事可以安排上了。
心情愉悦地,我放上歌,把跑步机速度调到习惯的3.2m/s,感受到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轻快地迈开了步伐。
然而,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五分钟后,我喘着气把速度降到了2.8m/s……
七分钟后,我咬着牙把速度降到了2.3m/s……
十分钟后,我扶着把手把速度降到了1.8m/s……
十五分钟后,阎修回头,看到了一个弯着腰撑在跑步机的仪盘上步履蹒跚地挪动的奇行种……
“你还好吧?”我好像听到有什么声音从一旁传来,脑子里嗡嗡的一片,看东西都有点模糊了。
我一手扯下耳机,艰难的把头转向声音的方向,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回答:“我……很……好……”
阎修有些好笑地看着我,抬手摁关了电源键。我想拦他,却发现自己站都站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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