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沈兰是人是狗,早就形成的生物钟让她每天都醒得很早。
第二天,她就把自己的狗窝,叼着移动到了自己房间中。
沈开和谭云看见,也只以为豆豆是太过思念沈兰,没作他想。
只是谭云看见时,没忍住又背过它偷偷抹了把眼泪。
起来后,沈兰就开始围着她爸妈打转,摇尾巴。
等到两人都去上班后,它关上门,举着笨拙的爪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
它实在太老了,打上一会就要歇上一歇。
由此,沈兰知道了她为什么会对裴昭一见钟情,小蕙为什么对她死心塌地,裴昭和小蕙为什么戴着上面有她名字的玉佩,灵乐城中的一个角落里静静地躺着上面有五间房的空房子,属于沈兰她母亲——
理由就是,压根不需要什么理由,这就是她的设定。
有意无意地,她还原着《绝代有佳人》的描写。
她没有详细写她的味香园,没有白至秦,没有萧宁,没有莺莺,没有街上那么多朋友。
那么,就没有利用,没有欺骗,没有不告而别。
傍晚,沈兰在家等她爸妈回来,再跟狗皮膏药一样围着他们转圈圈。
吃完饭,他们一家三口经常到楼下散步,主要目的是“遛狗”。
霞光沐浴在他们身上。沈兰在她长大的城市这样闲庭漫着步,感受到一种慵懒的恬然。
在她活着的日子开始了倒计时后,之前的拧巴烟消云散,她反倒过得无比舒坦。
没有要出人头地的执念,也不必远走高飞。
怪道那么多人临死前都想回到故乡,这是永远的魂牵梦萦之所。
在至亲至爱的人身边,她获得了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宁静。
但有时候她也会怀疑,裴昭和小蕙,是否只是她臆想中的人物,不然为什么会那样好,完美得太不真实。
真相,大概只是因为她临死前的惊鸿一瞥。
尚未吃完的肯德基,“快餐”这个概念,由此在心中扎根。
而这一切,只是她幻想出的一个梦境。又或是捏造出的,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局。
但她为什么会变成狗呢?
古人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她没做过狗,怎么能知道狗在想什么。
狗从小跟沈兰一起长大,有将自己幻化为沈兰的想法,也不足为奇。
不然如何解释,她既是沈兰,又是豆豆呢。
也许她从来便是一条狗。她是会用电脑、写小说的怪狗,一条快要死掉的狗。
思及此,沈兰便笑了。左右都是死,还想这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平白地浪费所剩不多的精神。
只是,《绝代有佳人》还是要写的。
只能说,她以前对这本书的评价十分贴切,因为自己本就是在东拼西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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