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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说了会儿话,何氏想起了孩子的事情,“二郎,你给四妞妞想好名字了吗?娘今个儿还问了呢。”

姜仲行沉吟片刻,商量的语气,“宛娘,有个事我与你商量商量。咱闺女的名字,我想着,不如让娘来取。我方才听娘的语气,不像是嫌弃咱家闺女的样子,咱让娘取名字,日后娘多少会多疼闺女一点。”

姜仲行是个读书人,但却不是个傻读书的,人情世故颇为精通,附近几个村子没有哪一个说他一句不好的,和几个哥哥夹在婆媳矛盾中不同,他一向很能化解娘和妻子之间的矛盾。

何氏听了,倒是没有反对,点点头道,“都听你的。我就是怕娘不肯给咱闺女取,毕竟,娘她——她不是很喜欢丫头。”

“不必担心,我来同娘说。”

夫妻二人相拥说着话,离他们不远处的小女婴,却是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正一脸惊讶看着自家爹娘。

原来爹爹这么会哄奶啊,怎么上辈子自己就没发现呢?也正常,上辈子自己一心想着要嫁给那渣男,对家中的事情都不大上心,虽然知道奶偏心自家,但却不知道这都是爹的功劳。

床榻上的爹娘说起了亲热话,小女婴十分自觉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放空了思绪,决定不做自家爹娘的电灯泡了。

电灯泡这个词,她还是在那个奇怪的地方学到的。

上辈子,小女婴也是姜家的女儿,取名为姜意,从小到大虽然没享什么大福气,但也没受过啥苦,虽然爷奶都重男轻女,偏心家里的孙子,但好歹爹爹娘亲对她们兄妹一视同仁,比起大伯母和三婶家的堂姐,她的日子可舒服多了。

可惜,都怪她自己眼瞎,不顾家中长辈的反对,一意孤行嫁到了潘家去,结果表面上正人君子的潘衡,居然置了外室,还在她为他操持秀才宴的当日,领着那大肚子的外室上了门,说要纳妾。

她那婆婆,她进门之前说拿她当亲闺女的表姑,不劝潘衡,反倒过来劝她要贤惠,逼着她认下那大肚子外室。

上辈子的姜意也不是个好脾气的,哪肯受这样的气,一气之下在秀才宴之上闹大了,潘家落了好大的面子,估计潘衡科举这条路,一个秀才是到头了。

在潘家大闹后,姜意便收拾了自己的嫁妆,与潘衡签了和离书,打算自己一个人过日子得了。结果一出门,还没走出潘家那条街,肚子便痛的不行,裙上全是血,就那么生生流了孩子,痛晕了过去。

一睁眼,却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的房屋十分怪异,从上到下有十几层,还不是用黄泥起的,各种颜色,房子里进进出出的人也很奇怪,不管男女,全都露胳膊露腿的,白花花的胳膊大腿,一开始简直把姜意的眼睛都给闪花了。

渐渐的,在那里待久了,姜意也就习以为常了,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叫“XX大学南校区”,露胳膊露大腿的男女们是这里的学生,甚至偶尔还会跟在那些年轻的男男女女身后,到他们嘴中的“教室”去听先生上课。当然,刚开始她半句话都听不懂,不过,上课的先生也不会来点她的名就是了,因为没人能够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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