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句话就把陆琪给震住了。事情不是在昨晚就有定论了?法务部去打官司,信息部负责揪出内鬼?行业内,有点名气的公司哪一年不打技术战啊。
究竟又发生了什么,她连公司都不能去了?
陆琪下一站就出了地铁,奔到地面,打肖亦群手机,他没有接。她有点慌张,想了一会,打通了蒋林珊的电话。
低低的一声:“喂,陆琪。”
“那个,公司里发生什么事了?”
“你还没来公司?”
“没有。”
“那就不要来。”
“什么事?”
那边沉默,然后声音压得更低:“你上论坛,昨晚有人发了一条帖,现在浏览量已经过万了。”
陆琪心口狂跳,已经猜到些什么,跑到最近的KFC里头,用公司配发的无线网卡登陆论坛,用户身份认证后,果然在首页置顶的地方看见了那条醒目标题。
“靠后台进来的有胸无脑美女经理,低水平低素质,最终导致项目惨重失利!”
☆、第五十七章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有熟悉的童鞋,可以讨论下以上设计是否合理。1.公司申请到了专利,如果对方使用并给自己造成了损失,以侵犯专利权申诉;2.如果为了保密而没有申请专利,但符合公司商业秘密的规定,有证据证明对方以不法手段获得,则已侵犯商业秘密罪申诉(国内无商业间谍罪);一份投标书里,这两者可以同时存在。行业现状,前者多,后者少,原因商业秘密认定难,内鬼难抓,公司声誉。论文抄袭、著作抄袭、标书抄袭,实乃中国特色。关于项目招标部分,感谢漫漫童鞋提出的意见,十分的有帮助。文中关于此部分,我做了部分修改,不影响阅读。
帖子是匿名的,点进去一看,全文洋洋洒洒三千字,都在痛诉信软管理混乱、任人唯亲,近几年来,权色交易、办公室丑闻更是频频发生。然后不指名不点姓的说某位女性员工,从来没有做过项目管理,竟然一开始就可以主管一个五千万级别的大系统项目,而真正优秀的team leader却被排除在外。如此低劣的管理和技术水平,让这个本该成为囊中之物的项目被竞争对手给抢走,公司损失惨重,项目组全体成员近两个月的心血付之东流。
最后,发帖者义愤填膺的表示,他并未参与这个项目,只是作为一个三年工龄的信软人,他希望信软可以更好、更强大,实在无法忍受公司被一群只会阿谀奉承的人给弄得乌烟瘴气。
后面无数人跟帖。
有人说:“我上个月才来信软的,有谁能告诉我,这位美女是谁?”
“同问,不过,我还是对后台比较感兴趣。”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