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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他爹妈又因公回国,发现他居然长成现在这个德性,从里到外粗人一个,要想改已经迟了,干脆把他扔美国来了,交了学费就甩手不管,也不图他出人头地,只图个眼不见为净。

到那个时候为止,他到美国也不过一年多,在AP Academy读了两个学期。来美国之前,他的英语多半是看电影听歌学来的,统共就记得几句Oh yeah,Come on baby之类的,其文化水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小学统共就上了七天,还赶上黄金周了。所以,一开始真的是很痛苦,坐在课堂上什么都听不懂,也没人理他。只有一个低一年级的女生对他似乎有那么点意思,有时来跟来说说话,那妞儿是从香港来的,也算是懂中文,但却几乎不讲,就算要讲也是这样,他学给程致研听:

“Sir,would you please give me一例煎饼果子,七分熟,少少辣,多些sauce,嗯,还有,extra egg,Thanks。”

程致研听得大笑,两人一直聊到校监办公室的门开了,邓肯从里面出来为止。

因为吴世杰的假口供和邓肯的妥协,那次的打架事件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过去了,从那天之后,吴世杰就和程致研成了朋友。

吴世杰其实并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文化,一年磨砺下来,他的语言关早已经过了,而且阅读涉猎很广,写东西很不错。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像表面上那么粗糙。有很多时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之所以插科打诨胡说八道,说些无意义但却很好笑的废话,只是因为不想流露出真实的情绪罢了,也想过要改,却改不掉。或许他从来就不是一个简单而快乐的人,只可惜别人都不知道。

不过,他总觉得,程致研是懂的。尽管那个时候,他们认识的时间还很短,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俩同病相怜,都是孤身一人,都有一副用于示人的面孔,至于那背后,是喜是怒,是好是坏,都是自己的,与旁人无关。

在AP Academy,他们不住一个宿舍,头一个学期的课一开学就都已经报好了,所以也很少有机会坐在同一间教室里上课。但吴世杰还是喜欢去程致研的房间,找他一起去上课,或者去体育馆训练。有时候来来去去的次数多了,他自己都嫌自己烦,紧接着的一两天便会独来独往,但忍不了多久又故态重返。有时候,程致研也会主动来找他,他便会很心情大好,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不久之后,他借口课表和冰球队训练时间有冲突,把几节课换了,其中之一是化学。自此,每周四下午,他和程致研可以在实验教室里遇到,两人坐在一起上一个小时课。

他对自己说,换课表不过是很普通的事,许多人都这么做,跟自己的朋友一起上课,没什么大不了的。直到有一次,那堂化学课的老师让他们分组准备一个抢答竞赛,全班二十八个人,分成四组,每组七个人。

他和程致研还是在一组,他们那组的组长是个全校出名的nerd,苍白、瘦、脾气怪,当然还有就是学习好,自诩是“人形计算机”那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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