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页(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八年,我都在试图践行‘兼得’这一件事,最后我成功了。”

八年。

加起来,一共二十年。

他花费了二十年离开广州,最后用了十二天,来到了萨普神山。

叶凡有再多的疑问都不想再问下去了,这些只是光阴洗礼过的总结陈词,真正发生的时候,谁又知道那是有多痛。

简弋也没有继续再说,他真的把话说的轻了。

当年从香港太平山附近被保镖抓到,回了家之后,他跪了三天。他流浪到自己都快忘了自己是谁,可是身上的白衬衫依旧整洁。

他祖父说,你不是一个流浪的命。

他回复道,我和你的儿子一样,都是注定要远离这里的。

小小的他,被沉重的拐杖敲到三天没起来。

但他的心没有被敲倒,他依旧向往。

再一次,穿过山里的灌木丛,他奔向广袤的世界。萨普神山在西藏,他要买去往西藏的火车票,可是他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钱。

他要去住酒店,还是同样的问题。

最后在广州的小巷子里过夜的时候,如此流离,他的白衬衫还是没有脏。

十四天,他几乎靠着别人给的东西过活,最后他看着只是有点皱了的白衬衫,重新上山,回到了那个如同城堡一样的别墅。

他对祖父说,我要自由。

祖父说,还不是时候。

他以为妥协能够改变一切的,他撕心裂肺的闹,绝食、割腕,都会一次又一次的拉回来。最后他的祖父看着躺在病床上的他说,别闹了,我不想让你爸爸一样死掉。

简弋消停了。

从此他的日常生活就变得枯燥,上学时是时刻有保镖在教室外看着的,在家里所有窗户都被安上了防盗窗,那些铁做的栅栏确实切碎了他的光。

他不知道还能怎么办。

他开始病了。

整日整夜活在一些幻觉之中,闭上眼都是在海底沉下去的女人,还有在香港的垃圾堆旁见到的死的血迹斑斓的小猫。

他不再说话了。

房间的书架上,有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是他有一天躯体化出现幻觉的时候,书架被推倒,掉落到他面前的。

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没日没夜的看,把那些诗句都写进了脑子里。

钢笔不能在这个房间出现,祖父给他买了特制的伤不到人的笔,写起来很费力,他在《飞鸟集》上写下的第一个字,就是死。

费力到把纸张划破。

他手腕的伤口结痂,被撕开,结痂。

周而复始。

最后终止在祖父给了他一段视频,是有人在萨普神山脚下拍的,清晰无比。

他落下了第二笔,没去之前,不准死。活下去。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