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父唤她:“吃啊,咋不吃啊?快吃吧。”
她经不住催促,勉强动了筷子,心里安慰自己:不怕,反正也不是我提出来要在这吃饭的,是姨父在做主,应该是他付钱。让他回头去找我爸妈要就是了。
饭菜真的很好吃。
她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她喜欢吃那个香芋粉,小心翼翼地瞄着盘子,偷偷夹了一筷又一筷。她刚失去了挚爱的爷爷,她应该伤心,应该哭,应该食不下咽,然而此时事实是她食欲旺盛,恨不得把那一盘子菜通通喂进嘴里。
若干年后,当她长大成人,离开小镇,去往城市。当她出入饭店街头,品尝到许多美味的食物,一切一切的幼年记忆都成过眼烟云了,包括曾经陪伴她的杨文修。她却永世不能忘记那天的午餐。
她是在那一天知道,人是有多可怕的。
人在食物面前如何低头。对食物和幸福体验的向往可以让你忘记感情,忘记尊严,忘记挚爱和死亡。因为贫穷而卑微,因为卑微而愈发渴望幸福。
走出饭店,她忐忑地想:还好没让我付钱。
他们冒着雪赶路。
火化花了三个小时,她站在殡仪馆中,听着焚尸炉发出巨大的响声。她挺好奇焚尸炉是怎么焚烧的,为什么有这么大响声,恍恍惚惚听人家讲,人体不好烧,好像是先用什么机器将人剁成一块一块的,剁成碎肉,然后推进焚尸炉里焚烧。她脑子里想象那画面,就感觉背后凉嗖嗖的。她心想:爷爷可能也被剁成一段一段的了,好在死人无知无觉。
三个小时候后,杨文修化作了用红色布袋子装着的一小包骨灰。
姨父把骨灰给她:“你抱着吧。”
殡仪馆用车送她们回村里,出门的时候,殡仪馆里放曲子送行,竟然是一首二胡曲《梁祝》。她坐在车子上,看着汽车驶出门外,心里纳闷地想:这跟梁祝有什么关系吗?
回程的路上,雪下大了。
汽车轮子一度陷进了泥坑,几个男人下车推车,折腾了好久才推出来。这一路颠簸了有四个小时。杨鑫抱着那包小小的骨灰,听司机聊天,说:“你们知道骨灰是啥样的吗?骨灰其实不是粉末状的,人身上骨头硬,根本烧不了那么细。叫的是灰,其实就是一包骨头渣。”
杨鑫听了,将信将疑,她悄悄打开怀里的骨灰瞧,的确是骨头渣,一厘米大小的,颜色灰白,上面仿佛还有干涸的血。
第71章 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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