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江铖就决定做医生。
所以高中毕业时,他报了医学院,学了临床外科。但可惜医者不自医,寒假回家时我们碰到旧敌,他被人踩断了手,自那以后两年,一拿刀就抖。
江铖是个很执拗的人,什么越不行他越要强求,他觉得自己之前可以,凭什么现在就不行,于是死磕了两年,到大三才决定放过自己。
那两年我陪着他,看着他抖着手折磨自己,听到他最后终于说“庄闻,我不做医生”的时候,几乎喜极而泣。
然后我们开始创业,他脑子聪明,我也算不上蠢,而且那时候我们年轻,就这么一路扶摇直上,竟然真让我们两个野路子闯出了点东西。
我们从互联网发家,然后开医院,做电子产品,投入美容行业……后来等一切都稳定下来,江铖决定投入药物研发。
这实在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我们集团太年轻,仿佛巨船破浪一般杀入这个世界,但除了医院以外的产业,都是有地盘可争,但药物研发却不是我们能简单操控的。
一个不小心,现在的一切都会化为泡影。
但我知道,江铖有个梦。
就像他坚持开医院一样,他有个救死扶伤的梦。他想救那个被他爸活生生打死的懦弱母亲,也想救那天血流不止的我。
他给我的温情不多,就这一点,暖了我二十年。
所以我帮他。
我是个没有梦想的人,我活到现在所有的梦想都是江铖好好的,所以江铖有梦,我就帮他。
有时候我想,我之所以敢这么厚脸皮地赖在江铖身边这么多年,也是因为我心里还是自豪的。我有底气,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会撑住江铖走完这辈子。
别人都不配。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思了,一切都结束了,未来我们会是很好的商业伙伴,但是仅此而已。
又不是小孩子了,谁离开谁活不下去。
我无心打扰他们,在门口站了没两秒就走了。
我把主卧里和江铖的枕头摆在一起的枕头拿到另一个房间,陈姨在下面做菜,应该是给开会的这些人做宵夜,我没打算打扰陈姨,洗完澡后穿着睡衣自己收拾起了床。
我不太爱做家务,但以前江铖有洁癖,他又经常脚不沾地地忙,我想让他睡得舒服点,在没钱请保姆的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努力学习收拾屋子。
不过江铖嫌弃我收拾得不干净,后来就是都是他收拾了。
他每次收拾的时候都很细心,像他这么脾气差的人,在这方面的耐心却格外好,带着手套一点点做,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我就喜欢盘腿坐在沙发上,托着下巴看他在屋子里转来转去,觉得人生顶峰也不过如此。
我铺好床顺势躺在了床上,隔着门隐约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应该是他们会终于开完了出来吃夜宵了。
都是年轻人,胡昊几个又爱闹腾,即便这房间隔音这么好,还是能似有似无地听见一楼传来的声音。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