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是她情绪再好,这两天也是成功的被男人激怒到了!
朱九儿暗自发誓,有一天一定要这男人跪地叫爸爸,竟然这样对她!一定要把今天的耻辱都还给他,现在她.....忍了!
快速的将衣服锤洗干净,林长生的衣服也洗干净,拿起一个背篓自己一个人去集市去了。
朱九儿的里子还是夜九,对这里的路段不是很熟悉,走了一段不认识后,她就闭上双眼,在记忆中寻找去集市的路。
昨天,空间签到说她的体能是无限的,一直到今天晚上,所以朱九儿虽然身体胖的很,但是如今走起路来也不觉的累不觉得疼,就这么一路走一路走,不一会就走到了集市之上。
可到底还是出来晚了,虽然路上耽误了功夫,加上身体较胖走起来比较慢,所以路程也消磨了不少的功夫。
到了集市上,先去买了一些汤碗,又买了一些干净的木筷子。
见那些摊贩已经差不多都准备收拾了,不敢耽误,背着竹篓子先去买了二斤的猪肉,又买了一些骨头,花了三百五十文钱。
杀猪的摊贩子见朱九儿身上穿的粗布麻衣,买东西倒是一点也不吝啬,眉开眼笑的给她打了肉,朱九儿就趁机要了猪下水。
摊主那些猪下水本就没人要,临到收摊了也会将那些猪下水扔掉,见有人要了,还不赶紧都让人拿走,还得对着小姑娘乐呵呵的笑着。
朱九儿买了猪肉骨头又要了不少的板油,带着这些东西就去买面粉和高粱米,花费了二两的银子,想着孩子身上的衣服旧了,鞋子也旧了,又买了一些布匹,买到鞋子却犯了难,因为还不知道林长生脚的尺码,只能作罢!
一路上走走停停的,想买的东西太多,那五两银子直接去掉了一半,想着自己的目的算是达到了,就打算折返了。
一个大的背篓挂在身上沉甸甸的,手里还抱着半匹布,还讨要了不少的碎布,手里都拿不下了!
朱九儿被压的气喘吁吁的,为了锻炼自己的一身肉,所以便打算独自走回去。
出门的时候估摸着是九点多,到家的时间都要到下午三点多了,因为是脚程,加上不是现代的大马路,所以时间也只是自己预估的而已。
好不容易进了村子了,靠在村头的桥头边休息了起来。
不巧就遇到了村里的地痞铁头林大头,原本他是有个名字的,但因为头大大家都叫他大头,也习惯了,反而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了。
整日里闲散的无关人员,谁家做饭就死皮赖脸的蹭一口,平日里也没什么营生,东家西家的穷晃荡,是个二流子。
地痞原来是算不上的,可到了年纪说不上媳妇,就喜欢去撩拨人家寡妇,还有那未出阁的姑娘,甚至是人家有男人的都要去撩拨一下,谁见了都厌烦的很,大家都亲切的称呼他是地痞林大头,或者林铁头。
据说当年是因为有人拿着搬砖,对着他脑袋狠狠的敲了几板砖,林大头的脑袋一点事也没有,这才得个铁头的名声。
“唉,你不是那林老三的胖婆娘吗?”林铁头见到朱九儿一个人坐在桥边休息,便走上前打量了起来。
眼尖的发现,这女人今日买了不少的东西,竟然还抱了半匹布,再看那身后的背篓里,上面盖着一些布块,从背篓的缝里看到,里面有些阴红色,像是肉的颜色,靠近了些,还真的猪肉的腥味,眼睛忍不住瞪大了些。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