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都不用怎么试探,她只听家里几个孩子的名字,就确定自己是穿书了。
三个男孩分别是福来,禄来,寿来,四个女孩虽有时称呼她们大妮二妮三妮四妮,但也偶尔喊过大名,春来,夏来,秋来,冬来。
加上几个孩子年龄排序也和书里一致,最小的老七寿来和老六冬来看上去相差五六岁。最大的儿子福来喊大女儿春来为大姐,喊二女儿夏来为二妹。二儿子禄来喊三女儿秋来为三姐,可见他们三个出生顺序是春来,福来,夏来,秋来,禄来,冬来,寿来。
小说里,沈家几个孩子的出生顺序也正是如此,
而沈夏自己,正是穿成了小说里那个被女主角沈冬来形容为沈家‘二奸臣’的二女儿,沈夏来。
第2章
所谓奸臣,上对君主溜须拍马,谄媚逢迎,下对同僚结党营私,排除异己。
如果说一个人在家庭里是所谓的“奸臣”,BBZL那至少要上对父母讨好奉承,下对兄弟姐妹拉帮结派了。
现如今,沈夏就穿成了这么一位,小家庭里的“奸臣”。
她躺在床上,开始回忆小说内容,看看原主究竟有什么“奸臣”事迹。
小说其实很简单,讲的是农家姑娘沈冬来和沪市下乡男知青秦风的爱情故事。
小说开始的时间是七六年,女主角沈冬来周岁十六,虚岁十七,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遇上了下乡的城里知青秦风。
秦风只比沈冬来大一岁,少男少女相恋,私下里互许终生,只等着沈冬来年满十八周岁,便去领证结婚。
谁想不仅男知青秦风的父母反对他们两人处对象,连沈冬来的家人也不同意沈冬来和秦风在一起。
小说里,沈冬来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对子女婚事其实没有太多的要求,对于男知青秦风,也算喜欢。
但是,女主角沈冬来的二姐沈夏来却不赞同,她觉得城里来的男知青靠不住,更准确来说,她觉得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秦风靠不住。
与其让沈冬来和秦风结婚,在秦风有回城机会后赌秦风的良心,赌秦风会不会抛弃沈冬来。不如让沈冬来听她的,找一个父母都是双职工的独生子,或者找一个公婆有些能力的,可以给沈冬来安排正式工作,让沈冬来接班的。
沈家二姐沈夏来自己就是这么做的,她初中毕业以后,家里没有关系,县里招工的机会轮不到她。她便挑着,和初中男同学处上了对象,让那个男同学非她不娶。
沈二姐又提出了条件,若是结婚,什么彩礼,三转一响她通通都不要,只要一个正式的工作。没办法,沈二姐对象家里父母只能先退休一个,把工作给了沈二姐,让她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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