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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万是很多,但为了个男人不值得。

就算分手,也体面一点,至少,分手应该是她来提。

姜兰把聊天记录和合照全删光,早上六点才睡。

上午九点多醒过来,姜兰摸了一把脸,好干,陌生的环境,刺眼的阳光,屋里乱乱的。翻了翻原身的手机和随身物品才确定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姜兰才发现自己是穿越了。

穿成了一本霸道总裁文男主的前女友。

不过马上就分手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她马上就要去见男主角的妈妈,然后男主的妈妈给了她两千万,让她离开她儿子。

好事,绝对是好事啊。

姜兰立马拿钱走人好。

大夏天,外面的日头像毒蛇,如果能不出门,姜兰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但两千万值得她尊重一点,她把自己收拾好,带上遮阳伞,在门口打了辆出租车,“师傅,去景观大道,绿叶餐厅。”

对于这个男朋友,姜兰一点都不觉得愧疚。

反正两个人今天本来也要分手的,她拿两千万走人还算赚到了呢。

姜兰祝陆颐呈和女主角好好在一起,天荒地老。她就拿着钱,过上失恋后的幸福生活。

在火锅店,姜兰遇见了于挽秋。

从火锅店出来之后,姜兰看见手机里陆颐呈发来的信息,打来的电话,她回了条信息,[我会参加那个综艺,综艺录制结束之前我们就不要联系了]

当然结束之后更没必要联系。

姜兰把陆颐呈加入了黑名单。

——————

如果没有忘记那些,她和陆颐呈可能早就分手了,分手之后也不会认识于挽秋。

姜兰和陆颐呈在一起三年多,也吵架,但从来没提过分手,在她看来,以分手作为要挟达成自己的目的很伤感情。

要么干脆不提,提了就分得干干净净,傻逼才吃回头草。

全想起来之后,姜兰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世事无常,走到现在也不容易。

其实于挽秋知道她的事要更早,陆颐呈早就和家里说过自己谈恋爱了。

姜兰不得不感叹命运的神奇,她和陆颐呈,走错一步估计就分手了。

吃饭的时候,姜兰问于挽秋,“于老师,你什么时候知道我和陆颐呈谈恋爱的。”

于挽秋泡馍刚撕完,“额……”

姜兰:“不许撒谎,我在看着你呢!”

于挽秋心想,这有说谎的必要吗,“他大一的时候,你给他做的那个水杯,他一直在家里用啊,平时哪儿用那么粉的。不过我可没说什么,就当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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