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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可算能歇歇了!

姜明光揉了揉两条手臂,从房间里拿出自己的水杯,倒了一杯水。

家里的房子是两间卧室,大间15平方米,小间12平方米,带一个只有6、7平方米的小客厅,这儿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小的房子、这么小的客厅,也就没什么可攀比的。

姜明珠是早产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体重只有4斤,哭声细弱,姜韶波以为这孩子活不下去。贺群整宿整宿的哭,坚决要求把当时只有两岁的姜明光送回乡下老姜家,这样才能全身心照顾小女儿。

姜明光14岁才回到父母身边。

姜明珠原本一个人住12平方米的房间,现在姜韶波和贺群住到小卧室,让两个女儿合住大卧室。大卧室放了两张单人床,姐妹俩一人一张床。

妹妹不愿意跟姐姐睡一张床,姐姐也不愿意跟妹妹睡一张床。

姐妹俩跟陌生人差不多,所以也谈不上什么互相“喜欢”;十几年没跟父母在一起住过,也谈不上“父女亲情”,姜明光自觉就是这个家里的“外人”,父母尽了他们的义务,抚养她长大,她将来也尽到自己的义务,也就行了。

姜明珠作为原著女主人品上是没有什么重大缺陷的,不亲近的俩姐妹一人占据房间的一半,共用一个大衣柜,精确的一人一半,只是姜明珠的衣服都是妈妈洗的、妈妈叠的,姜明光自己照顾自己。

生气吗?有一点。

难过吗?并没有。

说到底还是没有什么母女感情,所以她也不会在意妈妈的偏心。

煤球炉上的水沸腾了,飘出一阵阵玉米的清香。

姜明珠放学回来,“妈,你下班了?”

“妈还没回来,饿了吗?我煮了玉米。”姜明光从卧室里出来。

“哎,你回来了啊。”姜明珠笑微微的说:“妈昨晚还念叨你,说你怎么还不回来,也不打个电话给爸爸。”

“姑姑家整个村都没有电话,要到大队部才有电话。”

“哎呀!这样吗?”姜明珠敷衍的说。

姜明光拿了个盘子,从钢精锅里捞出两根玉米,“吃吧。”

贺群6点到家,忙忙碌碌做晚饭。

她看不上农村妇女姜来娣,倒不嫌弃姜来娣给的东西,玉米、红薯都是刚上市的,玉米嫩甜,红薯红心,烤着吃煮着吃都行。

贺群做饭的手艺一般,谈不上多好吃,就是个“能吃”的水平。

姜韶波晚一点回家,照例一杯茶、一张报,当他的甩手掌柜。

“明光啊,你小姑怎么样?”

“还行,吃的不缺,别的很多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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