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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子上落满的灰尘证明他没有说谎。路易喷了口气:“你没有别的餐具了?平常你用什么吃饭?”

余辰清了清嗓子,小声说:“想不起来的时候就不吃了,大不了临睡前多吃几粒维生素。”

“那你今天的晚饭吃了么?”

余辰犹豫片刻,如实回答:“还没有,艾蕾夫人是个比较执拗的女人,为防她试穿后不喜欢,我打算今晚再准备几套备用搭配——你那是什么表情?”

“我要是没来,你是不是就顺理成章地忘了吃饭,今晚就什么都不吃了?”

余辰含糊其辞道:“那倒也不一定吧……”

多亏亚裔身量轻,路易成功地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从床上拎起来,推到门边:“你去我店里看着锅,顺便把焦糖苹果吃了。我收拾收拾你的垃圾。”

余辰挣扎着伸出没拿盘子的手,抓住椅子不肯动:“我现在这副样子,绝对不会出门的。”

“我打烊了,店里没人,对面的邻居也不会往我们的阳台上看,你现在出去还来得及不引人瞩目地进店。”路易掰开他抓椅子的手指,“你要是再不动,我就要打你了。”

余辰临危不乱道:“暴力行为不可取,我会报警的。”

“你要是报警,我倒不怕,反正只是打架而已。”路易讥笑道,“不过你确定,你不怕被让左邻右舍看到这幅尊容?”

余辰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皱巴巴的条纹睡衣,忍辱负重道:“好,我去看锅。今晚的事就请您当做没看到。”

路易不置可否,对他摆了摆手,做出驱赶宠物的手势。等余辰蹑手蹑脚地走出阳台门,他才挽起袖子准备去对付——堆满房间散落各处的书籍和资料、床上纠缠在一起的数床棉被毛毯和被单、塑料衣柜合不拢的柜门里滑落出来的衣服?

余辰的寝室和他的店面相差未免也太远了,简直是教科书式的反差。

而且神奇的是,和一般的懒人不同。他的寝室竟然并不脏,没有食物残渣和任何垃圾,只是单纯地东西多、摆放杂乱。某种意义上,要能达成这样的乱,也是种特别的才能。

路易从床脚捡起一件随意丢弃的衬衫、和搭在衬衫肩上的领带,不由得有点好笑。回忆进门时的场景,余辰仿佛正是听到有人敲门,慌里慌张地换白天的衣服,结果刚脱了裤子就被他闯进来了。

幸亏有钥匙,晚一分钟就看不到这出戏了。

路易在无人的房间里偷笑了两分钟,开始分门别类地归置房中的杂物。好在余辰才搬来不久,房中放着的说到底只有衣服、洗漱用品、文具和书籍,路易简单地把这几项东西分开放在房间的不同角落,就姑且算是收拾完了。

抬眼一看桌上的闹钟,才过去十五分钟,尚在晚饭的合理时间。路易抹了把汗,暗自嘲笑了下这只荧光粉色的丑陋闹钟,关上阳台门回到自己店里去。

余辰正趿拉着毛绒绒的拖鞋,抱着手臂站在灶台前。鱼汤的香味充盈整间厨房,预示着简单但温热的晚饭即将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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