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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章和宇文允一个在烧火,另一个在跟灶台上的死鸡大眼瞪小眼。

都没有注意到郑葳这一动作,即便看到也会视若无睹。

只有祁元潜将郑葳的动作收入眼底。

郑葳本已经离开,想到什么,悄咪咪地走到祁元潜面前,小声地问:“对了,哪边邻居更好打交道一点啊?”

祁元潜对右边的邻居家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左边的邻居家每隔几天就要爆发一次家庭大战,便毫不犹豫的指了指右边的方向。

“好的。”郑葳答应的时候,整张脸神采飞扬。

宇文允只觉得,若是出去跟人聊天也是这幅表情,头上的灰头巾围着也没用。

右边的邻居家此刻正在吃午饭,表明身份和来意后。

郑葳能感受到邻居全家的目光都亮了,眼里满是难以抑制的八卦之光,老太太甚至邀请她一起吃。

要不是家里的鸡肉更有吸引力,她确实会坐下一起吃。

郑葳拿着菜刀回去时,锅已经差不多烧开了。

她把菜刀递给祁元潜:“在鸡脖子那里,把鸡血放掉。”

毕竟是这个家里唯一的成年男丁,这种血腥的事情当然要他来干。

祁元潜一手菜刀一手死鸡,还没走两步,就被郑葳叫住。

“等等。”

她小跑进屋拿了个碗:“用这个接鸡血。”

毕竟鸡血也算荤的,不能浪费。

接下来是指挥宇文允用热水拔鸡毛。

烧的热气腾腾的开水,浇在死鸡身上,鸡的毛孔都打开了,这样拔起鸡毛来更方便。

太子殿下一脸愤恨地给鸡脱毛,拔得不干净的地方还要进行返工。

工作结束的时候,宇文允快要被鸡身上的臭味给熏吐了,万幸鸡身上只有这些毛。

祁元潜要把带着鸡毛的水倒出去,被郑葳拦住了。

她把鸡毛捞出来:“收拾一下,应该可以去市场上换点油盐酱醋啥的。”

祁元潜举着木盆,视线不可避免的落在郑葳整理鸡毛的手上。

他少年时读乐府诗,读到形容刘兰芝指如削葱根,他很难想像像葱一样的手指是什么样的。

他从小在军营里长大,身边围绕的男人远比女人多。

见到的女性也多是粗使婆子。

实在没法想象,削葱根一样的手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见到郑葳的手,他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段记忆,和这句诗。

盆里的水温还有点高,郑葳的手放进去烫的有些泛粉。

不难看出这双手曾经的养尊处优。

即便这双手正在麻溜的收拾鸡毛,这动作看着不会让人觉得粗鄙,反而是让手里的鸡毛看起来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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