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堂纯属是个意外。虽然王耀经常路过这座位于校园内部的教堂,但从未想过要走进去看看。或许是太无聊,或许他那天实在闲得没处可去,在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之前,他已经像个胆怯的小偷一样悄悄推开教堂的门。王耀心想,如果王嘉龙和他在一起,一定会指责他的行动毫无逻辑也缺乏礼貌,可是现在他的朋友不在他身边,所以他任由自己信步踏进敞开的大门。
一位上了年纪的金发神父正在念催眠曲——对王耀这种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那与催眠曲无异。神父的长袍是黑色的,像条宽大的布口袋,王耀忽然想象自己穿上这件长袍是什么效果,他大概会变成一个移动帐篷。教堂里人不多,每人个都安静地坐在长椅上聆听神的教诲,留给王耀一排虔诚的后脑杓。
圣洁与堕落仅一步之遥,王耀现在终于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事实。在圣光所不及的角落里,另一个穿长袍的身影出现在半明半暗之中,那是一个太漂亮的男孩,有一头短短的棕发。他正用迷醉的眼神看着神父,既妖媚诱惑又纯洁无辜,如同魔鬼的化身。
“别盯着小托比,他想勾引的只有我们忠实的神父。”一个戏谑的声音。
王耀吓了一跳,神经质地抬头一看:一个金发的年轻学生正站在他身边,这个男生或许是个不修边幅的人,他的金发有些乱,额前的一绺倔强地向上翘起,张扬地向牛顿的苹果挑战。他的眼睛是一种明快的蓝色,并非接近浅灰的金属色泽,拥有这样一双眼睛的人会显得孩子气,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谢辽莎一样,可是谢辽莎不该出现在美国。男生手里拿着一本黑格尔的《美学》,那崭新的书不像被翻过,也许只是装装样子。
男生大大方方坐在王耀身边:“阿尔弗雷德·F·琼斯,你可以叫我阿尔。”
王耀生硬地说:“我叫王耀。”
“哦?那我该怎么称呼你,‘王’还是‘耀’?”阿尔追问。
“王耀,就是王耀。”王耀硬梆梆地说。他转头寻找刚才那个漂亮男孩,却发现对方已经消失了,他心中有点莫名其妙的失望。
“嘿,我看得出来,你是那种人。”阿尔意味深长地说。
“哪种人?”王耀皱起眉头问。
阿尔坏笑着做出一个口型,却没有发出声音。
王耀愤怒地起身离开了。
阿尔那个口型是“gay”。
去教堂真是个最大的失误,除非我想结婚,王耀在心里埋怨自己。有时间去跟多管闲事的金发小子浪费,还不如好好考虑一下他能否用十八年的时间拿到他那二十五年也读不完的学位。
人带着怨气走路时速度会加快,甚至会变得横冲直撞。王耀现在就是这个情况,他像只发怒的猫科动物一样微躬起脊背,脚步硬梆梆的,四次险些撞上路过的学生,引来一片不满的声音。第五次,他中彩了,他一头撞进橄榄球队队长贝尔瓦德怀里,山一样的男人岿然不动,反作用力把王耀狠狠推倒在地。
挥散开眼前的金星后,王耀发现贝尔瓦德一言不发地俯视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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