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在阳光下的银发少年看上去浑身都在发光。
在漫天泥土的草原上, 他还穿着整齐发白的休闲裤, 就像是来享受旅游的大少爷——但现实是, 在这种荒凉的土地上,“享受”是不可能的,只有扶贫的团队,和一群不怕吃苦也不怕烧钱的专业摄影师。
不二听说他和龙马认识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了。十四五岁的年纪,脸上挂着略显轻佻的笑容。
“有时候还长了翅膀,假装自己是个天使,”龙马吐槽说,“太会骗人了。”
不二想起了她的话,深有感触地点点头,确实如此。
对此,白兰解释说,自己是从“过去”来的,所以年纪停留在十四岁的时候。
不二好奇:“那现在的白兰呢?”
白兰的脸上突然就浮上了一层阴霾,轻描淡写地摆了摆手:“还是别提了。”
“这么嫌弃自己?”不二笑了声。
“是挺嫌弃的,”他认真地点了点头,“十年了都追不到老婆,太丢脸了,我真想当做不认识。”
“……”
不二虽然有点同情他,但又感觉,好像自己也没有什么底气这么做。
于是,他说:“我也没追上。”
白兰微微挑眉,看向这位同行人。他们明明已经一起走过了几个星期的旅程,却陌生得好像刚认识。
难得有了个共同话题,他露出惺惺相惜的表情,扯起嘴角一笑。
“不一样,是你自己选择了放弃——而我,你看,到现在为止,她根本连登堂入室的机会都不给我。”
他的语气吊儿郎当的,很是不正经,带着些很做作的埋怨意味。
不二不知道该不该纠正他,“登堂入室”不是这么个用法,想了想还是作罢。
“放弃?”他想了一会儿,缓缓摇了摇头。
“我只是……想让自己好好地想一下。”
“需要‘一个人静一静’?失意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流放。”白兰歪着头,饶有兴致道,“所以,你才需要雇佣我这样一个陌生人。”
不二苦笑了下。
他最初将目的地定在战火纷乱的亚欧大陆交界处,真正决定启程前,也花了不少时间查资料,做功课,很快就意识到,现实比自己想得要危险得多。
他虽然存了些逃避的心思,却没打算把自己没头没脑地交待在流弹或是恐-怖分子的手里。
在白兰的建议下,他们改道来到了非洲大陆,从最南边的地方一路西行,绕了一大圈再往回走。
大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是每个摄影师都不想错过的风景。
何况,比起人,这些动物可要安全多了,各种意义上的。
不二望着自己的单反相机,没有说话。
他仍然在思考自己此行的意义。
“为什么要辞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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