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潇对华强北的魔幻现实程度感到震惊,程一鑫给她讲,几年前比这更震撼,以前这里建筑什么样,那里又是曾是什么。
深圳对他而言,是一座心情复杂的城市。
十八岁离开深圳的时候,程一鑫是狼狈的,也是意气风发的。
那时候在华强北攒下第一桶金,坐着绿皮火车回C市。整个人被深圳的夏日晒掉一层皮,掩盖不住兴奋的神色。半年时间,学了一口蹩脚的粤语,反正见人就喊老sai(老板),依然摆脱不了别人看他像蝼蚁的眼神。
深圳是个造梦的城市。
太多人一夜暴富,更多人赔掉底裤。
人人忙忙碌碌,搵食艰难,没人会在意他这样的小角色。
程一鑫指了指飞姐曾经的店铺,1-1033,如今换人了,“我刚来的时候,在她门口睡了两晚。”
晚上有蟑螂老鼠。
一起床满胳膊都是蚊子包。
后来跟人合租,在码头附近,早上成了海鲜市场,终日里满屋子腥味,衣服晒出去两天就长霉。
程一鑫说出来这些,没有吃苦的痕迹,反倒好笑。
他却始终没提他的母亲。
他说不计较,她平安就行的母亲。
金潇试探着问他,“要不要见见她?”
“谁?”
程一鑫反应过来,思索片刻,“你愿意吗?”
金潇反握住他的手,“嗯。”
夜生活是一个城市灵魂。
程一鑫按地址找了半天,带她兜兜转转,停在一家烟火气息浓郁的“丽姐大排档”前面。
风韵犹存的老板娘在和食客打情骂俏。
几个食客窃窃私语。
说丽姐年轻时候很漂亮。
丽姐很白,很瘦,很勤劳,白天去海鲜市场卖活鱼,晚上卖不完的,搞个小宵夜档做鱼片粥。
几年没见。
这一片小食街上叱咤风云的老板娘,在见到儿子的那一瞬间,简直束手无策,尤其是他身边还有位漂亮有气质的姑娘。
语塞半天。
鱼片粥对春季来说还是过分滚烫。
烟气袅袅。
丽姐红了眼眶,“我当年,是想你别管你奶奶了,谁知道你偏要管。”
她坚信,在深圳能发大财。
不用读大学,不用练短跑。
收走了他浑身上下所有钱。
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能干嘛去,饿两天准服软了。
谁知道他主意这么正,跑华强北干起背包客,她跟的包工头劝她,男孩子闯一闯,只要愿意留在深圳,什么都好说。她以为儿子愿意留下的时候,他却坐火车跑了,以年轻瘦削的肩膀去承担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责任。
程一鑫不想看她继续落泪,嬉笑几声,像食客一样调侃她,“丽姐,你男人呢?”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