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说的多年恋爱,指的是他小学青梅竹马仿佛是双向暗恋的小姑娘、加高中“日”久生情但要求对方转正失败的炮友学姐、再加上一个在一起半年天天吵架最后冲动分手再复合后得知自己被绿的莫名其妙前女友。
我倒是奇了怪了,他能说出什么先进理论?
“我觉得爱情应该分为叁个方面:身体上的吸引、情感上的吸引和相容性。身体上的吸引很明显,说的是性吸引力;情感吸引说的是我跟这个人能不能聊得来;而相容性,则说的是我们能不能生活到一起去——有的人虽然彼此之间吸引力很强,但根本无法一起生活,在一起就会吵架,这种我觉得也没办法称之为爱情。”
我挑眉:小话还一套一套的呢?
“有的人可能跟对方聊得来,在一起也舒服,但是就没有身体上的吸引,比如你遇到一个比你大八十岁的忘年交……”
我插嘴:“或者你遇到一个跟你聊得很来的同性,但是你是异性恋?”
“对对对,就是这样。所以对于我来说,这叁点缺一不可。”
酒已经喝干了,我人也半晕了。终于,路易提议说我们结账吧。
“咱俩一半一半?”他提议道。
上次吃饭也是AA,这次也是?虽然知道我们关系不明朗,但默认是约会的我,难免有点不爽。
“你要是想请客我没意见啊。”我回答。
路易有点懵地看着我。我重复了一遍:“你要是想请客,我没意见。”
“你开玩笑吗?”
路易看起来真的很意外。
我有点不爽,但也不好直接翻脸,于是回答道我开玩笑的,和他对半分了饭钱。
出门后,我们一起点燃了一根烟。大概是色欲作祟,酒精助力,外加对路易居然没有主动请客的恼火,我深吸了一口烟,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道:“我要问那个着名的问题了……路易,我们今天到底是不是在约会?”
路易看起来有点心虚,思索了片刻开口:“我觉得不是……我觉得我们今天就是同事一起出来吃顿饭,你是外国人,我带你探索一下当地的美食,这样也挺好的……”
都是屁话。
这些我半点都不信。我眯着眼睛,吐着烟圈,盯着他:“那你感觉我们之间有你说的那些……嗯,身体上的吸引力吗?”
路易纠结地回答:“嗯……有一点?”
我倚在栏杆上,步步逼问:“那你现在想吻我吗?”
“还好吧……”路易犹豫地说着,见我死死盯着他,反问,“那你呢?”
“我可太想吻你了。”调动了我毕生演技,我用一副醉意朦胧、懒洋洋又性感的语气对他道,“从我第一次见你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幻想你吻我的那一天。”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