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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系统拿着土豆忘了吃:奇怪,他不是第一次听宿主唱歌,但是在街头忘情演唱的宿主,却有一种特别的魔力。

系统说不清这是什么,就是觉得很好听,让人想停下来细听。

安以农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吉他演奏里常有变奏,他的歌也无拘无束,好像那猫儿散步去了花园里,在草地上打了个滚儿,又转身追逐起路过的松鼠。

“这是什么歌?怪好听的。”更多人跟着声音过来。

街头那沙哑的声音唱着曲调多变的歌,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并未喧宾夺主,一人一乐器,让这寻常的夜晚变得不寻常。

停下的人越来越多,女孩们轻提裙,男孩们缓步行,连自认为不太懂年轻人时尚的大爷大妈都忍不住带孙儿过来。

手拉手压马路的情侣停下来,他们赶着去看电影,可这会儿却不着急了。男孩手里拿着羊肉串,含在嘴里食不知味地嚼着。

“不然我们听会儿吧?”他突发奇想。

“好,不过电影怎么办?”

“改下一场。”这对情侣直接达成共识,他们挤到了队伍的前面。

就在街角的侧对面,一个红裙的冷艳女人本来要去楼上的咖啡馆,已经走了一半,却停下来往回走,顺着歌声一路来到街口。

甚至做出平日的自己绝不会做的事——挤进人群,一路挤到最前面。

街角坐着一个抱着吉他的街头艺人。

他戴着宽宽的渔夫帽,脸微垂,头发遮挡视线,然而他抱着吉他哼唱的姿态是这样自在。似乎在说:我想怎么唱就能怎么唱,我想怎么弹就能怎么弹,并且唱得很好听,弹得也很好听。

行人们常在这里看到街头艺人,但不管这些艺人唱的是什么,都不会有这种漫不经心的绝对自信。

‘我可以掌控我的音乐’,这个歌者身上有着这种信号。

当这首不足四分钟的异国小调唱完,小小街角响起整齐的鼓掌声,安以农的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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