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秦歌假死离宫后,第一次跟暴君坐在一张桌子上用膳。
不过,眼下他是君,他是臣。
宫人们将菜布好,一一揭开那鎏金盖,琳琅满目的菜色入眼。
秦歌怔了下。
无他,巧的是,这些佳肴都是他先前在宫里时,经常吃的那几道。
坊间都说王公贵族生活习性奢靡,宫里顿顿都是满汉全席,其实不然,一顿也就按照祖宗规矩布多少个菜,只是御膳房每天都变着花样儿的做,一个月没个重复的,所以才有天下佳肴皆在禁宫一说。
秦歌刚入宫时,御膳房为了讨好他使出浑身解数,总是顿顿大鱼大肉,但里面总有那么一两个菜是他喜欢的,他就只挑喜欢的吃,其余的一律不碰,待撤膳后,由宫人们分食。倒也不算奢靡浪费。
后来,他与暴君同吃同住,渐渐的桌上的菜肴就全部都变成他喜欢的了。
秦歌惊觉自己对这些细枝末节竟记得很清楚,他不禁抬眸看了下君沉璧,这……是巧合吧?
状元郎的视线望过来,君沉璧开口:“怎么,是菜不合胃口?”
秦歌徐徐道:“宫中的御膳自然是极好的,恰好这些菜都是微臣喜欢吃的。”
“是么。”君沉璧长指把玩着一樽鎏银酒杯,这会儿漫不经心的模样,不见戾气,倒是像陌上风流的世家子:“朕的贵妃从前也喜欢吃这些菜。”
贤妃秦氏,死后追封贵妃。
朕的贵妃。
落在秦歌耳中,让他有种自己被打上某种标记的感觉。
秦歌微微僵住了。
他不知道暴君为何在他面前忽然间提起这个——他的另一重身份。
是发现什么了吗?
可,秦歌悄然抬眼,天子容色不辩喜怒,鸦羽长睫微垂,盯着手中鎏银酒杯,压根儿令人猜不出真实想法,仿佛那句话只是随口一提。
秦歌定了定心神,迫使自己不要多想,不然反倒露出马脚,“……坊间传闻帝妃深情,微臣远在青州亦是听说过。”
君沉璧:“所以,上次在戏园,爱卿是专程去听那出戏的?”
“……”
秦歌心脏剧烈颤动。
暴君竟然记得那次宫外短暂的插曲!
只不过一秒,秦歌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微臣……还以为陛下忘记了,没想到陛下还记得此事。”
面对既定的事实,他没有选择装傻充愣。
“不错,微臣那日在戏园的确是听了那出《帝妃传》,谁料离开时,不小心撞到了陛下。”秦歌道,“当时还不知道陛下的身份,已然觉得您器宇轩昂,身世不凡,没想到您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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