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次不一样。每天晚上,多莉回到他们下榻的酒店,他都能感到她比前一天更加美丽,更加充满魅力。她的魅力如同窖藏的烈酒,只有大都市的水晶杯才能使她焕发出更浓烈、更诱人的醇香。
他不禁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就像看到女人也能写出杰出的诗句时一样——再不把多莉弄到手,她就要成为纽约里某一位百万富翁的情人了!
可是,他没什么钱了。直到这时,他才猛地反应过来,他的积蓄竟在远洋邮轮上花得差不多了——原本他除了一套珍贵的粉珊瑚首饰,还有一顶王冠,一座葡萄园,一片农田;但王冠早就送给了多莉(她笑吟吟地收下,戴在了辛西娅的头上),葡萄园和农田远在德法,不可能一下子变成绿晃晃的钞票。总而言之,他现在竟是身无分文了。
按理说,身无分文的人,不该那么渴望女人,毕竟女人并不是男人的必需品,他的欲念也没有炽烈到这种程度。但可能是大都市的声音太喧嚣了——这里到处都是名车,喇叭嗡嗡作响,却响得极其冷酷。大都市的一切都是喧嚣的、冷酷的,包括餐桌上蒂芙尼的标志,也是如此冷酷地闪烁着。整个大都市都在诱惑他花钱,诱惑他的欲望沸腾。衣冠楚楚的乔森也在十分冷酷地逼迫他走进那些五光十色的陷阱中。所以,哪怕他的钱包只剩下几百美元,仍像百万富翁一样对酒色燃起了强烈的贪欲。
人一旦充满欲望,就不再有理智。他必须先搞到钱,才能把多莉弄到手。可是,钱去哪里搞呢?
他想来想去,竟想到了一个荒谬的人选——死去的妻子的父亲。
自从妻子死后,他就极少跟岳父来往了,但那位老丈人和妻子一样欣赏他的才学,不时就会写两封信过来,询问他的近况。岳父和文学界善良的评论家一样,认为他诗里的女性意义非凡,从未联想到街边的野鸡上去。上个月,岳父得知他的稿酬并不足以支付别墅、葡萄园和农田的保养费时,还寄来了一大笔钱,让他安心创作,不要被这些俗事烦扰。
因为岳父有钱,也会给他钱花,无形之中他已经对岳父产生了一种依赖。他完全没意识到这种依赖是一种恶疽,正在流脓发臭,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比令死尸腐烂的蛆虫还要恶心——他已经生吃了人家的女儿,从肉/体到精神再到财富,吃得一点儿不剩,就差捣成肉酱,用白骨沾着吃;现在还要吃女儿的父亲,用岳父的钱讨另一个女人的欢心。这世上不可能有比他更可怕、更心黑、更冷血的人了。然而此时,他已经被靡靡之音一般的贪欲冲昏了头脑,什么都顾不得了。
他一心只想要多莉,多莉,多莉,多莉!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打算这章完结,但发现结局的内容,一章显然塞不下,那就再多写点儿吧。
最近情绪特别低落,一是觉得自己写得不好,二是总是在网上看到奇奇怪怪的言论,一些特别正常、为女性发声的言论总是被说成性别对立。我原本很气愤,想跟他们好好说道说道,但转念一想,我其实已经把自己的观点用故事传递了出去,又快乐了起来。
这章前面两个女人打架的内容,是对左拉《小酒馆》开头的一个戏仿。还有一些描写,也是反讽,并非字面意义,不过就不一一点明啦。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