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一口一个帅哥,他是蓝家刚回来的蓝少,听说刚回来就把江城酒业给吞并了呢。”
“蓝家可惜天和哥坐了轮椅,没想到那个弟弟更帅呢。”
“不过,好像是个私生子。”
……
再大的邮轮,空间也是有限。难免这些交谈飘进了蓝家兄弟的耳朵里。
但蓝天时向来不把旁人的绯言绯语放在心上,擦肩路过时竟是文质彬彬的冲着这些女人微笑着点了点头。
他正要借路过去,还是被旁边的银毛给拉住了。
“蓝小爷,没想到这么快就见面了!”银毛碧眼满眼都在兴奋的放光,张嘴一口流利汉语。好像没看见周围还有其他人,绿玛瑙一样的双瞳里只映着蓝天时。
这段缘分简直回忆起来故事过长,但简单说起来就是孽缘。
不学无术整日游手好闲的蓝小爷,做学生那会儿,过着酒吧里把酒问白天的日子,自然就跟常混酒吧的杰克认识了。
蓝小爷的记忆里,杰克那会儿还是个刚从小野报社跻身进了大牌经济杂志的小记者,事业上处处碰壁,没有自己的专栏,整日瞎跑之后就是泡酒吧。
泡着泡着就跟同样酿在酒吧里的蓝小爷一回生二回熟了。
可之后,不过两年,杰克已经有了自己的专栏,摇身一变成了专栏主编。
蓝小爷对经济杂志的事儿,从头到尾都是实实在在的零输入零输出,完完全全的听不懂。
如此,便刚好成了杰克最方便的倾诉对象。还有什么人比既能陪喝又能倾听,还不怕泄露机密的酒友更合适了。
因此,在重拾记忆时,蓝天时却是在重新捡起被蓝小爷那个草包原主脑袋略过去的信息。
首先,杰克,压根就不是这个人真实的名字,只不过是他用在杂志上的一个称呼而已。
再联想起黄家递过来的调查资料,国际警方通缉名单;黑股投资王……这两个身份恐怕有一个是为了混淆视听,蓝天时想起来了这个杂志主编的个人资产了。
可是,这个银发碧眼整日握着笔灌着酒的杰克,会突然跟黄澜这么个小丫头走到一起?——蓝天时此时也能体会到黄大海的担心了,的确,做爹的自然觉得这个洋鬼子接近自己女儿是绝对目的不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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