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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半夏见着肉食,胃口大开,病着的这些天,只能吃些清粥小菜,嘴巴都快淡出鸟了。

吃慢点,吃慢点,都是你的。自从家里来了苏半夏,周易便没了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边说,一边往苏半夏的碗里夹兔肉,还专门挑好的肉。

不到半刻钟,苏半夏就解决了两大碗米饭,才缓下吃饭的速度。

等明天雪停了,我要去猎大虫。苏半夏一语惊人。

什么?你要去猎大虫!周易吃了一惊。

嗯,杀它对我来说是小意思,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杀了它不仅能为民除害,还能得一千贯的赏银。一千贯是笔横财,有了这一笔钱,我们就能过个好年。

开春了可以买块地基盖个大房子,再买些田地,地里有了出息之后,也不用担心吃喝,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好了。

苏半夏在末世饿怕了,对她来说存粮是人生第一大事,有机会有能力,自然要去赚那一笔钱,至少买上两三年够吃的粮食。

家中有了粮,她心中才会安定。

可是那实在太危险了!你不知道那只畜生吃了多少人,足足有五十几人!这几天我没有出门,或许又有人被它吃了。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那些二三十年的老猎户都杀不了,我不许你去!

我要去。

☆、第五章 猎杀大虫

我只是在告知你这件事,而不是征求你的意见。我技术很好的,你完全可以放心。苏半夏觉得自己只是通知一下周易而已,没想到人家还不愿意她去。

可是大虫连续吃人,真的很危险,我不希望你处于危险之中。

周易在家不常出门,但每回出门,总会听见关于大虫吃人的消息,一会儿是过路的行商,一会儿是路过的樵夫,最后就是二三十年的老猎户,可见那大虫有多凶悍了!

瞧见过那只大虫的人,十之八九都被吃了,只有那一二个人运气好,才得了性命。而那些人此后再也不敢上那座山。

县衙贴的悬赏告示为何到现在还还有人去撕,因为至今没有人成功过。

我很厉害的,你真的可以放心,我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苏半夏说得有点郁闷,一只老虎对她来说真的是小意思啊。

末世的时候动植物都变异了,就是变异的老鼠,也比老虎厉害得多。尽管现在的她没以前厉害,但对付一头老虎还是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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