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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郑功的直觉还真不错。居然一口断定,苏半夏是个不能招惹的货色!

晓得啦,你不说,我也知道,连那玩意儿都搞不定的人,绝对得小心着点儿。在小饭馆了,周围还坐了其他人,郑成没敢说迷药,只是含糊其辞。

那迷药可是他们干爹给的独家秘方,效果很不错。郑成与郑功两人用这个来迷晕别人,从来就没有失手过。

而且当初干爹给他们这个秘方的时候就说过,能逃过这种迷药的人极少,若是遇到那个遇到迷药而不倒的人,绝对要绕着走,离得远远的。

最好再也不要出现在这人面前。所以,可想而知,这个女人是多么棘手了。

你可要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不然指不定我们那天就阴沟里翻船了!郑功没好气地告诫弟弟。又说起了以前干爹告诫过的话。

好了拉,不要婆婆妈妈的了,赶紧来喝酒,这事儿我绝对放在心底,每天都想一回,每天都警告自己一回,还不行么?郑成嘀咕。

唉,还好那天我们运气好,不然后面的话郑功没有说。

行了,别说那些丧气话,今朝有酒今朝醉,想那么多干嘛。还好昨天我们赚了一点钱,不然还喝不这酒呢。

那天两人在苏半夏那儿没得手,原本是想着暂时先不寻找目标的。奈何家中没了余钱,没办法,昨天还是寻了一个县城里比较有钱的人下手。

好在昨天的那单生意成功了,不然他们两个现在,还不知道要在哪里饿肚子呢。

这两兄弟,文化水平不高,找活计干吧,又脏又累,也受不了那个鸟气。加之身上又有原来干爹传授的吃饭手艺,就直接做了小偷。一来自由快活,二来也是乐在其中。

媳妇儿,我们今天买了好多东西。今天他们这么一趟出来,都快花了上百辆银子了。东西也有两车了。至于粮食那类的,已经跟掌柜的说好,直接让人送到他们的新家。

这一大堆东西,最贵的就是书本,跟笔墨纸砚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读书人使用的玩意儿,一直都贼贵。

原来周易家中这些东西是都有的,就是采买也只是买几刀纸跟毛笔而已,花费的其实也没多少。

现在这么一口气,一套齐全了,直接就是一大笔!周易很心痛,这些银子买粮食都能买好多了!

苏半夏一看周易那表情,就知道周易想的啥。别心疼了,这都是需要的。就是你不用,我也要用的。她正打算好好练练毛笔字呢。

硬笔字写习惯了,这软塌塌的毛笔字,苏半夏写得有点丑。又拿了周易的字对比之后,她对自己的字立马就嫌弃了起来。然后就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把这字给练一练。

可是还没等苏半夏实施了,就来了洪水。没办法只能暂且搁置,现在安顿了下来,又有了条件,苏半夏自然把这件是提上了日程。

再说,家里又不用种田,她现在也不去山里打猎,将来的日子必定十分无聊的。索性就练字打发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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