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着搞基要提起做的100件小事。
01,—起穿情侣装。
02,—起手拉手在校园里散步。
03,—起学习,然后在没人的地方接吻
04,对彼此说我爱你
05,绐彼此一个长达二十分钟拥抱
06,—起睡觉
07,给对方做一顿早饭
刘安波从头到尾大概看完了,疑惑地看着原在野:“你还是学生?怎么还有一起在校园里散步,一起学习这种?”
原在野问:“怎么?不像?”
“还行。”
倒不是原在野长得老气,而是从刘安波“认识”原在野开始,丁小雅就一直夸奖他的男朋友事业有成,高大威猛,器宇轩昂。
然后,现在他又要和丁小雅结婚。
在刘安波的观念里,现在男性,25,26岁结婚都是早的了,他潜意思里就觉得原在野应该24-5岁了。
原在野道:“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你已经知道了,今年和你同岁20,然后就读你们学校胳膊的顾州财经大学。”
刘安波一听。
卧槽。
居然这么年轻。
和自己同龄,还是个学霸。
刘安波嫌弃地晃了晃手中的泛黄的本子,问:“你这破玩意哪弄的?怎么?搞基指南啊?”
原在野道:“捡的。”
刘安波:……
当年初中的时候,原在野暗恋了刘安波好久,每天就在那瞎想和刘安波表白成功之后,要和他一起干一些什么事情,没想到一条他就写一个,没想到一条,他就写一个。
他写够100条之后,便兴致匆匆和刘安波表白去了。
当时,他憋了一年多,鼓足了很大的勇气。
被拒绝后,这本子就被他锁在了抽屉里。
直到昨天晚上,原在野才又将这本子从抽屉里翻了出来。
看着泛黄本子上的字体,原在野现在仿佛还能回忆起当时一条一条写下这些事情时候的雀跃心情。
原在野从柜子里拿出来两套一模一样的衬衫,将号码稍微小点的那个递给了刘安波,道:“穿上,咱俩顺着那个本子的内容往下做。”
刘安波接过衣服,漫不经心地问:“用不用这样夸张?”
“用!”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