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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瞳看向卧室的方向说:“其实珞雩是个可怜的人,也不知道她过去经历了什么,她谁都不信,尽管是错的她也不听劝。我和她认识五六年,也是近一年她才慢慢的听我一句,有时候还阳奉阴违。她就像个倒霉的可怜虫,还一身的刺,她讨厌别人可怜她,同情她,她宁愿接受那些嘲讽和伤害也不愿意接受别人对她的好,你说气不气人!”

星颐也放下勺子看过去,她和她的接触其实并不多,她感觉珞雩这个人还好。可能是不熟的原因吧,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内心展示出来,毕竟她和仝瞳认识了五六年,和自己认识才两三个月。

仝瞳又说:“气人归气人,她总有自己的歪理,她说,嘲讽你的人是真心嘲讽你的,但可怜你的人不是真的可怜你,她们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善良。”

星颐皱起眉头,起初感觉很怪异,但是仔细想了想还有那么一点道理。她突然想起来,珞雩的左手小指弯曲不能伸直便问了仝瞳。

“她以前是不是什么不良少年少女,我看左手小手指好像受过伤。”

思来想去,仝瞳叹了一口气,说到:“这是她的私事,我不应该多嘴,但其实,我知道的也不多。其实她爸妈对她一点儿都不好。我记得她提起过一两句,她的小指是她爸用老虎钳掰的,她妈不想带她去医院就给她又掰回来,所以就成了这样,你能想象吗?”

“我从来不邀请她去我家做客,因为我怕她认为我在炫耀,炫耀我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仝瞳的眼眶里泛起泪花,“她一个人住,怕黑,又不敢开灯,总觉得有人会发现她,所以家里装的全是感应灯,我只是偶尔过去陪她。”

星颐从没想过,珞雩小时候竟然是这样的,虎毒不食子,哪个父母竟然能对自己亲生孩子做出这种事。一时间,悲愤交加,气得她的心脏跳的咚咚的。

“我和她是同一所大学,我在北校,她在一墙之隔的南校。第一次见面是在雷雨天,我逃课,翻了墙过去发现她在操场上,也逃课。那天雷声很响,她听到雷声就害怕,紧张的喘不上气来,晕倒了,我把她背进医务室。从此,她就是我逃课的理由,不是盼着她出事,是担心她死在外面没人管。所以今天我才这么着急。公司说她出外务,雷声那么大,我怕她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死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星颐问:“她家里就没什么人了吗?”

“不知道,应该没有了吧,这么多年也从不见她说起过谁,见过谁。”仝瞳说:“她若不想说,谁也不知道,就像她一直在偷偷的吃安眠药。吃了那药就说明她真的生病了,可我不想让她生病,就把药片换成褪黑素的软糖,吃点儿糖总是好的,不比那药片子强?”

白粥失去了热气凝固在碗里,仝瞳不在意的夹起菜放在碗里大口大口的吃着。“吃饱了才有力气开始新的一天,要是剩下了……就给珞雩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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