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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苏缅的朋友。”

“女朋友?”

“应该是吧。真是年轻,你不知道屋里那两个人,就像棒棒糖和口香糖谈恋爱一样,又黏又腻歪,齁得要死!”

老方被这个比喻逗笑了,看了看仲磊:“嫉妒啊?想女人了?”

“没有。”

“那……想男人了?”

仲磊愤愤地按灭了烟:“你怎么这么烦,赶紧回家睡觉去!”

老方笑着起身:“你啊,色厉内荏。”

“滚!”

轻易被看透,仲磊恼羞成怒。

他在今天收到很多祝福的消息,有些是系统自动发送,有些是他相识的旧人,都来自他不想回顾的过去。季苏缅不知道他过生日,大概只是难得休息一天心血来潮想做个饭,还没折腾出结果,到头来还是自己做的。酒他喝得有点急,似乎急切地想要让酒精带来一些虚妄的快乐,但看着窗子里影影绰绰的一双璧人,那点快乐迅速挥发在空气中,仲磊皱了皱眉,垂下眼,点着了盒子里的最后一根烟。

“所以你,到底喜欢他啥呀?”赵芯瑜还是不能理解季苏缅的想法。

“以前只当他是看得见摸不着的男神,现在每天和他住在一起,他接送我上下班,给我准备午饭,还帮我翻衣领……唉,我也不知道,总觉得好像一场美梦醒不过来一样,当然也最好永远别醒。”

“那你跟他说你知道他是柯文了么?”

“没有,我不敢。”

“为什么?”

“有一次他和以前的同事打电话,我听到了,他说他现在过得很自在,没必要想以前的事,他也不想再写歌唱歌了,那些歌词总是在提示他有一段失败的感情和人生,我不敢让他知道,我怕他知道之后就再也不想看见我了……”

赵芯瑜看着他摇头叹息:“你完蛋了季苏缅,你沦陷了。”

第13章 杏园-10

这注定是个不怎么好过的生日。事实上,从公众视野消失之前,他的生日都热闹得不像话,因为乐队是在大三那年,他生日那天组建的,是岩土的纪念日。岩土有过短暂的辉煌,流星一般,是只存在于自己心里的热烈燃烧,放在满天星河中就没那么闪耀了。三四年的时间,几首成名曲之后,他们解散了,互相不联系,也可能其他人还在联系,除了仲磊。

他在乐队里的名字叫柯文,是很喜欢的一本书的作者名音译。虽然读书是在商学院,仲磊却喜欢混在文学院,有时候旁听他们的课,有时候去图书馆,一点都不像是玩乐队的,反而像是个书呆子,后来这些累积被用在了他写的歌词里。写爱情是“彩虹另一边的种子,吻上迷路的行星”,写青春是“鹰栖云端,晨曦耀眼,梦的守护船”,写迷茫是“草木追寻永恒的方式,用看不懂的文字写读不懂的诗”,这些词句,随着一场闹剧的结束被埋葬起来。

他在刚出事的时候也厌世过,却也清醒地明白,有些事情之所以不为人所知,总有它难以解释的症结,就像用血洗衣服,怎么都洗不干净,即使流干了血,他带来的耻辱,也会比他本人存活得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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