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S:发现评论有误会昂,我第一章 就说过有不同版本的结局,有独美也有不独美的,其实最终都不会是独美,对受而言,我说过了,他永远会继续喜欢他人。
第4章
=================
余烬,京大大四生,稍一打听就知道他在大学城颇有名,听说前两年大学城举办一场城草选拔赛,有人把余烬的照片投进去,最终胜出顺利担任城草。
那是第一届城草大赛,也是最后一届。
所以余烬是大学城唯一的城草,风头自无两,兼之本人的确颜值够大,运动课业相结合,成绩优秀,本地人,据说家世还不错,如此一番优点总结下来,自然瞩目。
不过更瞩目的是余烬的花心滥情,不忌男女,交往过的男女朋友得有一足球队,但他在感情方面并不是渣得一无是处,不会劈腿搞脚踩两只船的事儿,如果变心就坦荡承认、分手,倒也渣得明白。
交往时,余烬是令人心动、惊喜的伴侣,自由神秘,永远充满激情,可一旦分手就毫不留情、绝不回头,叫人又爱又恨。
这点和魏骁有些相像,只是余烬炽烈,魏骁成熟,令人信赖。
咔嗒一声,门锁拧开,吧台后的秦毓抬头就看见进门来的魏骁,不动声色地将ex表替换成工作表,支着下巴笑意吟吟地说:我的大老板,你也太忙了吧,不是忙完大项目,怎么还要加班?
魏骁扯下领带,拨弄散落额前的一缕黑发笑着说道:还不是底下人不干实事,一不小心捅出篓子等我去收拾。他啧了声,叹声麻烦,低语一句:迟早收拾他。
收拾谁?
秦毓望着魏骁,或许他自己也没发现此刻表情不见怒火,反而有一丝难以严明的笑意和宠溺,他帮的人应该就是林鹤年,捅出的篓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大事,而是吸引魏骁的小手段。
魏骁向来喜欢林鹤年那款火辣热情的大美人,带刺的玫瑰,最好能把人扎得手心满是血,痛意与鲜血软化利刺、浸透入玫瑰里的扭曲能带来至高无上的快感,而魏骁正享受于驯服玫瑰的过程。
秦毓初见魏骁便是不带刺的,如他膝下不二之臣,不必魏骁做什么便主动奉上炽热爱意,毫无征服快感。
本不称魏骁的心意,可从另一个层面来解读,却也可以说明秦毓是魏骁的例外和唯一。
爱意惯性可以有无数个,可以被轻易替代,唯有例外千金难求。
秦毓:谢小冰回来了,让我带他好好玩一玩,我假期基本用完,实在挤不出空,就取巧邀他和我们一起旅游,你介意不?
无所谓。
谢小冰虽不和魏骁同一圈玩,但他身边有严斯韫,身为严斯韫好友的魏骁自然知道谢小冰回来的消息,也知道他和秦毓还保持联系,因此不大意外。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