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要钱这么重要的事他为什么提前喝酒?他身上的伤口也不允许他喝酒,你糊弄谁呢?
没有没有,我可不敢。他就是个酒闷子,一天不喝酒肚子里酒虫子就叫唤,在医院医生管着不能喝,一出院就开始喝,每天二两半斤的,就跟喝水似的。
人没醉?
他敞开了二斤起步,那么点就是解解馋。
那个水塘只有一米五左右深,按你说就算吴家兴被踹下去也可以自己爬起来,完全不可能被淹死,那个人还做了什么?
我离得远没看清,反正就听见人那男人后来也进了水塘,然后吴家兴就没了声音。
那男人就是进水坑踩着吴家兴的背把人淹死的!
怪不得他背上一大片乌青,本以为是他自己撞的,现在全解开了。
那男人你看见脸了吗?
天太黑,我光紧张害怕了,没注意。女人说完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他走的时候光着一只脚,我看到他踩了石头还是什么,抱着脚蹦了两下
那只鞋肯定还在现场!物证!
付鹏程立马带着人去搜了臭水坑,天渐渐热了,那水坑的味儿就别提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水坑里扒拉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那只皮鞋,米国原产地,我国根本没有!
又是一阵连夜突击,老鹰终于招了。人是他踹进水坑的,也是他脚踩着把人活活憋死的,可这根本不怨他,都是吴家兴太过贪婪,竟然跟他要二十万,他老板才给他两万美金做活动经费,他怎么可能给他那么多钱。吴家兴还威胁他不给就跟警察实话实说,他气急了就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等反应过来人已经没气了。天知道他就是想教训他懂事一点。至于扔钱包那不是正好手里有这么个东西可以嫁祸吗?就算不能成功也能拖闫冬几天,到时候交不了货正好赔他钱,他准备拿完钱就走。
说完了还他强调一句,闫冬这是他自己私心干的,可其他一切都是受老板指使,他就是个干活儿的。
又一个干活儿的。
宋时风听了结果就在想,果然什么锅配什么盖儿,什么老板带什么货,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们,都坏的流脓了。
人能判吗?他问。
肯定。付鹏程肯定的点头。
外国人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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