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的人生得特别美,五官如女娲特意精雕细琢造就般精致,肌肤也细如白瓷,几乎看不到毛孔,但那娇艳欲滴的唇角却有一颗小小的,黑色的美人痣。
这颗痣为镜子里的女人增添了一似媚态,似乎也将她拉下了凡尘。
但镜子里的人却非常喜欢自己这颗痣,在镜子前打扮的时候还特地用眉笔将那颗美人痣点得更加分明,因为她知道这是为自己增添魅力的东西。
“叶小姐,汤好了。”
门口的敲门声打断了正专心打扮的人,叶蓁蓁漂亮的眸子里顿时迸发出了惊人的亮光,她笑盈盈的转身:“谢谢萍姐,先帮我先装起来吧,我马上就过来。”
外面的人是家中的帮佣萍姐,已经在这里工作五年了,服务对象便是房中的叶蓁蓁,因此她对叶蓁蓁已经非常熟悉了,但即使如此,她每次见到叶蓁蓁的时候也很难忽视她的美貌,还常常被惊艳得晃神,就跟初见时一样。
因为叶蓁蓁就是那种即使在人来人往的街上也漂亮得让人无法忽视,还将眼睛化为聚光灯追逐的超明艳浓颜大美人。
这样的宝贝被当成金丝雀养在家里,萍姐都觉得暴遣天物,这么好看的大美人就应该让更多人看见才是,也算是造福社会了。
娱乐圈那些营销自己是颜值天花板的明星们她瞧着还远没有自家叶小姐好看呢,也不知道叶小姐上辈子是犯了什么天条才被贬下凡。
萍姐回到厨房跟另外一个帮佣聊了起莱,帮佣张姐忍不住笑了:“人家叶小姐哪里是来吃苦的,这吃的穿的用的哪个不比我们好,就是人家餐桌上的一样食材都比我们一个月工资还高,你就别操这个心了。”
萍姐听了点点头:“诶,你说得也对,但顾先生会娶叶小姐进门吗?”
张姐却叹了口气:“那样家庭又哪里是那么容易进的,我看悬,不过叶小姐大学毕业后就一直没有工作,要跟顾先生分手了,怕是以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先生也是没有心,一直不让叶小姐出去工作,一个女人没有工作只靠男人养活那哪行。”
萍姐深有同感:“就是。”
两人没有察觉叶蓁蓁已经在厨房外面了,叶蓁蓁听到里面的声音也没有直接进去,她脸上的表情有些低落,也有些尴尬,但她很快就自己给自己打气恢复成元气满满的模样。
“我的汤装好了吗?我要去给顾池送去了!”
虽然生了这样一副容貌,但叶蓁蓁的出生很一般,她爸爸是开货车的,妈妈是从未出去工作过的家庭主妇,养活一家老小的压力都压在爸爸身上,叶蓁蓁自小生活自然不富裕,高中毕业那年叶蓁蓁的爸爸还查出了血液病,治病太贵了,几乎瞬间便将整个家庭摧毁。
就是在那个时候,顾池来到了叶蓁蓁面前,帮叶蓁蓁付了医院费,救回了她的爸爸。
之后,叶蓁蓁就与顾池在一起啦。
可是两人差距太大了,就算她坚信顾池特别喜欢她,他们绝对不会分手,绝对会走到最后,但风言风语却怎么也少不了的,当然这个时候顾池总是会送她一些名贵的珠宝安抚她。
每到这个时候叶蓁蓁都觉得,自己在烦什么,空虚什么,她日子过得这么好,有什么资格烦?
这世上还有多少人吃不上饭?
她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开心都来不及,她还烦?
但现在叶蓁蓁却想,就算顾池还是不同意,她也还是要出去找份工作了,她至少也要让那些瞧不起她的人知道她绝对不是什么一无是处的废物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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