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抬起头笑道:“今日出门玩得怎么样?”
“挺好的,晌午大哥还带我吃了饭堂的糟鹅掌和鸭脚包,可好了。”
阿夏到现下还在回味那个味道。
方觉则道:“难得今日师傅做一次,正好碰上了。若非人多,不然我们也买一点带回家里来了。”
“我们不吃都成,玩得高兴就好。”
方父照旧乐呵呵的,停下手里搅打上劲的肉泥,手有点发酸,毕竟这肉泥要达到做瘦肉丸的水准,还是颇费些力气。
先捶肉馅再剁成泥,方父边搅泥还边往里头到葱姜水,只要水,不要葱姜,可以让肉泥变得顺滑,且吃起来没有腥味。
除此之外还得放红薯粉,不然仅凭着肉泥都无法粘连,遇到沸水就要散开。
当然最要紧的还得是搅肉泥,若是搅拌时间过长,肉吃着口感就偏实,要是搅得过短,那么吃起来一点都不弹牙。
好的肉泥要搅成跟方父手里的一样,色粉嫩细腻,他觉得差不多以后,便去拿了个小木板,抛光面,很是光滑,底下还有个小木块方便手拿。
挖一勺肉泥在木板上,等炉子的水热后,用勺子往锅里刮,一条条饱满地入水后就沉下去,等水沸后又浮上来。
小料是一早就装好放在碗里的,紫菜、虾皮、葱花、醋、盐、酱,用滚水冲开,捞出肉丸放下。
阿夏捧过碗,最先闻到的就是醋味,拿勺子在碗里搅一搅,散散热气。舀起来的肉丸还有半截在勺子外,颤颤巍巍的。
自家做的,放的肉多而粉少,咬下时是弹牙顺滑的。不像别的地方做出来,肉不舍得放,粉倒占了大头,吃得满嘴粉气。
哪管夏热,大家也吃得头抬不起来,方父稍微能吃辣些,家里也备了从外头买的辣椒油,放下一些。醋放得多点,那汤上浮着红油,倒是看着更诱人了,酸辣味十足,不过方父吃时直哈气。
阿夏被激得胃口大开,也随他们吃了第二碗,但吃完是真饱腹,西瓜也只尝了一点,说留着明日再吃。
夜里睡不着,她又拿起那封信对着烛光细细看,而后放下,用手撑着头,脑袋却不住放空。
不知道盛浔的船航行到了何处,应当早就到下一个城镇了吧。
她晃着挂在一旁的孔明灯,照到墙上的星星点点也跟着闪,歪头看了一会儿,等里面所剩的油烛全燃尽后,阿夏才算熟睡过去。
第二日一早,她鞋都没穿立马去开窗户,直接拉起桶子,见着桶里有信,阿夏一大早就开始欢喜。
她翘起嘴角,把那封信打开,其实大概也能猜到会写什么,毕竟今日是七夕。
果不其然信上第一句话就是:走后的第二天就是七夕,本来想着能陪你一同过的。
虽然错过了,可当日要吃的巧果和江米条我都准备好了,还有自己做的磨喝乐,等明年再陪你月夜观星。
今日不用在意手巧不巧,至少在我眼中,阿夏的手就是最巧的。
当然要是能在我回来前,给我绣一条腰带,那应当是当之无愧巧字头一名,不过要等我当面回来夸你。
阿夏看到最后,嘴角翘得更高,低低地道:“谁要给你做。”
不过脑子里却想得是,布庄里应该上新布了,倒是可以去瞧瞧。
照旧反复看了好几遍信后,才拿起桶里的小玩意,第一个是木质的玩偶,磨得很光滑,全身彩绘,底下有个方形底座。
这是七夕当日街上都会
</p>
</p> -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