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高兴,此刻我身边有你,并且我能为此感到这样高兴——这是八岁的我就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非常、非常、非常高兴,二十七岁的我终于拥有并且坦然接受了这份高兴。
秦峥眨了眨眼,半晌,他就像自己养了许久的那盆薄荷一样,在爱意的照耀下,从眉梢开始,再到眼睫、瞳色、面肌纹理、唇畔——一步步温和地舒展开了自己的笑意。
原来当一个人在心里便想笑时,他连呼吸都是上扬的。
“你笑什么?”学着秦峥刚开始的样子,沈苫促狭地反问。
秦峥像是将笑意纹在了自己的眼底,想要伸手捏捏沈苫的脸颊,却被对方抢先一步,先是敲了下鼻尖,又摸摸耳朵,双手捧上秦峥的脸颊,充满柔情地轻轻抚过青年的眉骨轮廓,而后指尖下滑,最后挂在了秦峥的衬衫领口上。
沈苫的指腹在那停于柔软布料的陈年痕迹之上蹭了蹭,似是有些不解,他忍不住轻轻笑问:“这是什么污渍?我们小少爷日子过得这么清贫,如今竟然连旧衣服都不肯丢啦?”
“就不丢。”秦峥难得幼稚地捂住自己的领口向后退了退,竟还显得宝贝得很。
沈苫被他这副样子可爱得有些受不住,捂住眼睛闷闷笑道:“为什么?”
“因为这是一个纪念品。”秦峥认真说道。
沈苫:“纪念什么?”
秦峥:“很多。”
纪念一次失败,一次成长,以及……
“纪念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秦峥吻上了他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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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苫第一次给秦峥打电话,是在两年前,秦峥还在洛杉矶上学的时候。
其实也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他打来的,毕竟那其实并非沈苫的本意——至少,清醒状态的沈苫在那个时候是绝对做不出来这种事的。
但他喝醉了。
在里斯本的小酒馆,也许是那座欧洲山城的有轨小电车让沈苫想起了他的家乡布达佩斯,这个酒量深不可测的家伙竟然让特茹河的风在下午就把自己熏醉了。
而或许是他留给某人的备注太难以启齿,那在酒馆做侍应生的中国留学生在秦峥经短暂犹豫终于选择将电话接通时,磕巴了一下才开口问道:“是沙先生吗?”
秦峥很少无语凝噎,那是印象很深刻的一次。
通话那端的对象以为沈苫有同伴且同伴就是远在千里之外的秦峥的理由是这位游客在失去意识前一直在骂骂咧咧,而侍应生走过来时他的手机还没来得及熄屏,画面就停在属于“沙皇”的通讯录那一页。
他在骂骂咧咧什么?
比起这个,沈苫竟然还会骂骂咧咧?
秦峥在电话里听着侍应生添油加醋地向他描述沈苫的醉态,意外地,他竟然没有选择挂掉这通除了浪费时间外带不来更多意义的无谓通话。
不仅如此,他甚至还开始跟着想象沈苫当下的模样了。
那个时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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