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写的东西被弟弟看到,有些尴尬,但被这么一夸,燕淑的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
晨晨,你真的还想接着看吗?不是安慰她?
真的真的!燕晨毫不犹豫:我喜欢这个故事,姐你是不是准备写着拿去投稿?我支持你!
不过姐,你写完要记得第一个给我看哦。
燕晨嘿嘿直笑:这样,等你以后当了大作家,我就是大作家的第一个读者!
作者有话说:
①:淋巴结等相关描写,参考百度;
②:不知道有没有这本书,瞎编的。
ps,本来想说《军地两用人才之友》hhhh,但我只知道里面有讲养猪的,不确定有没有谈到这个,想了想为免给大家造成误解,还是不用了。
第9章 年代男主未婚妻(9)
先天不足的弟弟
看你说的,哪有这么夸张。
哪里夸张了?燕晨不满地为自己辩驳:姐你写的故事这么有趣,以后肯定可以成为大作家,我相信你!
也不怪奶总是对晨晨多有偏爱。
就连看着性子比谁都冷的林琼,不也被弟弟这张抹了蜜似的嘴收服了吗?更何况她这个朝夕相处的家人。
可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燕淑捏着纸张边角,上面铅笔留下的娟秀字迹一笔一划、写得极为认真,能够看得出写作者对这个故事的态度之用心。
投稿、发表文章、成为大作家这些都是燕淑从未想过的事。
但不可否认,她心动了。
这时候的文字传播载体,以报纸和杂志为主。倘若她的故事真能被选中,不仅会有稿酬那些习惯读书看报的人,也都能看到她写的故事。
想到那种情形,燕淑的心底好似点燃了一把火。
分明是寒冬腊月,她却觉得热血沸腾,甚至有种埋头再怒写三千字的强烈冲动。
燕淑按捺下这股冲动,将本子收了起来,天色一暗,再写就伤眼睛了,她可不想浪费灯油。
那这样,等我写完,一定第一个给你看。
到时候你要是还觉得好看,我就拿去投稿试试,好不好?
燕晨满口答应,又把人给天花乱坠吹了一遍。
当事人羞得脸都发热,好不容易才制止住他:可以了晨晨,这还都是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呢
唯恐弟弟说漏嘴,燕淑叮嘱道:等我真能收到稿酬了,咱们再告诉家里人,给奶他们一个惊喜,好不好?
制造「惊喜」对小孩来说,显然是个新鲜事,燕晨兴奋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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