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余杭怪事(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太华山

竹屋幔帐里,本是倚在床边的豹子,突然侧耳收到灵音,他收服的小妖告诉他,余杭近来增至了不正常的怨灵,甚至徘徊在余杭上空不散,连金山寺的超度都只能解杯水车薪之渴。而赤豹知道,往往总是在发生了大事,才会累积这么多的怨气,而怨灵往往最喜欢找这种阴气旺盛的地方聚集,可是余杭这地方本是秀丽之地,怎会沦落到成了怨灵的聚集的处,赤豹当下就决定去余杭一探。

就是,他看着神女还睡着的脸,半点都舍不下的,又把她一个人丢在山里。

豹子想起她说,她好像没那么喜欢他时,整个豹身跟尾巴又垂头丧气了起来,他看了床上的人一眼,转身往外走,尾巴就这样垂然的垂至地下拖着走,一点活力都没有,他转身看了一眼,才昂然阔步的往竹屋外走。

他在想,他要早点回山里,他想知道为什么师傅没那么喜欢他了。

只要师傅还能喜欢他,那他什么都可以改变的。

在竹屋外的大豹,朝天低吼,像是在对外传达什么暗语。

朱厌缓缓地从山下奔至守山,像个庞然大物一样直接挡在入山之处。

余杭

业平一行人被余杭百姓夹道欢送离去,业平让下属事先给殷王送去描绘这余杭安宁,人心大定的墨画。业平这下属也机灵,说的话可是让殷王龙心大悦,可是这些事,也改变不了,殷朝的福份是越来越薄的迹象。

赤豹又化成豹猫的站在屋顶上,看着余杭百姓热热闹闹的对业平的队伍欢送致意。他才一来,余杭的地神跟城隍就迎来告状,把白蛇精引东海之水伤害生灵的事情,给说了一遍。而现今,白蛇正被那个业平给镇压在雷峰塔下。

赤豹听到雷峰塔,才解开那个道人业平到底有什么本事能镇压千年白蛇,原来那个业平跟九门雷部借了雷峰宝塔,而那宝塔确实是镇妖利器。

因为,天底下的所有精怪要得道成仙,都得度过几次的雷劫考验,就连蛟化龙也是如此。更别说九门雷部,肩扛巡视人间的责任,但凡有些小精怪在人间为恶做乱,九门雷部更不会放过。而太华山门更是除崇邪之巅,自然认得这九门雷部之宝物。

就是赤豹不解,九门雷部怎会把这宝塔,借于这个心术不正的道人。

豹猫甩着尾巴,眼神不服气的问,

”这些余杭的百姓是怎么回事?他们都不知晓都城那里,建了殷王跟这道人的神庙后,

下一步就是开始拆真正的神灵之庙,不许大家祭拜神灵了吗?”

尔后,豹猫跳至更低处的土墙上,看着有些人众竟以神灵之礼,跪拜殷王跟业平道人的画像,

越觉得这些人真是糊涂至极,对着城隍跟地神说道,

”帝王有此福报能得权得利,不是天之赐予,是自身福德深厚所致,可倘若帝王不明事理,只知享受这人间福报,鱼肉子民,便枉为人君。一世为帝,若不小心谨慎,谨守仁义,善待臣民,谁知道在往后的十世百世中,会不会沦作鸡牛猪羊,受尽苦楚,偿还罪责。帝王掌中的江山能平稳,所需的用度均取之于民的心累汗水,劳累心智,本该就把这江山的丰华秀丽,所产的丰粮谷米也用之于民。如此,又有什么好跪拜权钱之颠的呢?”

城隍听完,缓颊的道,

”神尊,余杭百姓近日连受大水之苦,屋毁命损,

这道人一来就收了白蛇,解了余杭百姓的燃眉之急,也难怪百姓敬他如神灵。”

豹猫看了城隍一眼,笑着说,

”你那大庙都快被拆了,你还替人说话,不愧是护佑城池一方的父母官神灵,有气度。”

城隍摸着自己的胡子,尴尬的笑,

一时也不知道赤豹到底是在称赞他还是调侃他。

地神在旁缓言,

”神尊,那白蛇作乱,不仅余杭的庄家全然被毁,住在低处的那些农民匠人妇幼,几乎全都覆灭。而现在还活着的,多半都是有本事逃到高地之处的官宦、商人、恶霸与那些福德深厚的善人。而前者这些人,多半处事机灵,贪生怕死,而后者却是隐忍守节。这道人现今是殷王眼下的红人,自然不可得罪,更别说他现在确实是明晃上的有功之士,诋毁他便是犯众怒。只不过凡人向来目光短浅,只顾着自己眼前的一亩半地,再远的他们就自扫门前雪了。”

城隍又言,

”都说人身难得,可人身想脱离凡尘,又得需要抵抗人身的爱恨增痴,

芸芸众生,次次轮回,执迷不悟者,便会在红尘沉沦,是为可惜了人是万物之灵。”

赤猫甩动尾巴,用灵语答言,

”城隍与地神皆有大智慧,悬青受教了。”

赤豹还无法离开余杭,因为他总觉得那座雷峰塔里困的白蛇,有浮玉山的气息,赤豹有些怀疑,可是又不敢相信会是跟他有过一面之缘,浮玉山的贞儿姐姐,因此暂留余杭数日。

这天,他化身为豹猫在林子里过夜,突然一条绿森森的红眼大蛇直扑而来,豹猫一越而过,连半点眼神都不给,他知道这是条受了伤且道行不到千年的青蛇精。

大青蛇怎可错过这次的机会?她饥肠辘辘且极具需要增加修为,这只豹猫身上的灵力强大,甚至比她的白姐姐都还要大,她怀疑这只豹猫也是只落难精怪,她当然得趁现在私吞了这只豹猫的元灵,给自己增进修为。

大青蛇昂着头缓缓而至,又突然以攻击姿态等待,獠牙大嘴伴随阴风臭气,又一次的直扑豹猫。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