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巷中,一名浓妆艳抹的女子正在某酒店的后门旁,倚着墙吞云吐雾中。突然被一个声响吓到,转头一瞧是个熟悉的脸孔,开着玩笑着说:「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是清道夫也看上我了?」
「嗯。」
「你怎么不说话?咦,你今天看起来,好像哪里不太一样。是剪了新发型吗?不对,你怎么……」
话还没说完,对方拿出一瓶不明液体朝她脸上一喷,没一会儿便失去了意识。
没隔多久,一位服务生模样的小哥推开后门:「芙蓉姊,客人在催你了喔。」却发现暗巷中空无一人,门口仅遗留一只暗红色的高跟鞋和未熄灭的菸蒂。他想到最近有关连环杀人魔清道夫的案件,慌慌张张地跑回酒店内通报经理:「不好了,芙蓉姊不见了!」
方宇阳接完电话后,脸色变得很难看、眉头紧蹙,自言自语地说:「没想到,他这么快又找到下一个目标!」
秦莎莎被囚禁过的浴室内,此时一名男子正全身裸着跪在浴缸旁。从背影看去,正在努力地刷洗浴缸的模样。儘管是冬夜,他额头上细细密密的汗珠不断地随着脸颊流下。他越刷越激动,嘴里喃喃地抱怨着:「我好累啊。实在是太多了、太多了。为什么世界上有这么多的蚂蚁,我永远也清不完的,呜、呜、呜……妈妈,你什么时候才要来接我。」说着,说着,竟开始啜泣起来。他虚弱的躺在浴室的地上,像个胎儿似的,全身捲缩着。而他手上握的刷子,沾的却不是肥皂泡沫,而是令人怵目惊心的人血。
阿星的公寓内,米雪被一道从窗帘缝隙中逃脱的阳光刺醒。这几年过惯了日夜颠到的生活,不太习惯早晨的阳光。覷了一眼墙上的鐘,还不到七点,厨房那传来一些锅、盆碰撞的声响。她披上了睡袍,睡眼惺忪的走去厨房。桌上已经备好了碗筷和几道菜,阿星正在关火,准备将一锅物品移至餐桌,是刚煮好的稀饭。
「你这么早就醒了啊?我给你留好了纸条。既然醒了,就一块儿吃早餐吧。」
「你等等要出门吗?」
「是啊。昨天我放假一天,等等要去上班了。」
「你不是老闆吗?」
「更正,我只是半个老闆,而且老闆也是要上班的。不过当老闆之一的好处就是,上班时间比较弹性一点。我和杨叔叔轮流上早班和下午班。」(事实上是,以往每天早上先到车行开门的是阿星,晚上锁门的也是他,若是有人请假,代班的也是他。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孤家寡人,间间没事干。)
米雪神情有些落寞的「喔」了一声。
阿星微笑着说:「我这有很多不错的小说和书籍,也有健身脚踏车。这些书你随便看。看累了,就踩踩脚踏车,活动一下筋骨。」
「不用了。我吃饱了就回去睡觉,今晚还要上班。」
阿星听到米雪提到要去上班,吞吞吐吐地说:「米雪……,有件事我想和你说。其实我已经写在这张原本要给你的纸条上。拿,你看。」
「什么事啊?神神秘秘的。」米雪打了一个哈欠,接过纸条。一看,睡虫即刻跑光。
纸条上写着,「米雪,酒店的借款已代为清偿。即日起,便无需再到酒店上班。借款可以无息、无限制日期、分无限期偿还,不想还也可以。」
米雪激动地站起来,劈哩啪啦地骂了一串:「你搞什么鬼啊?你以为你是我的谁,怎么可以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做出这些事。我不过就是在你家借住几天,没有要赖着你的意思。我有答应要让你包养吗?我若要找人包养,本姑娘还需要等到今天嘛!要找,也找个比你有钱的。你想养我,你还养不起,我可是贵得很,还外加一个小外甥要养。」她看着一脸无辜样的阿星,始终一句话也没吭,终于稍稍冷静了下来。
阿星静静地等着她发洩完毕,才缓缓开口:「你情绪发洩够了吧?现在可以坐下来听我解释好吗?」
米雪侧着脸不愿瞧阿星,泪水已在眼中打转。在这位从初次见面起,就偷偷欣赏的男人面前,她感觉自己变得很卑微。原本以为阿星和毛毛一样是个没钱的穷小子,既然来酒店上班,必然不会嫌弃自己。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仅是偶而来帮毛毛代班,实际上是毛毛的前老闆,米雪便将这份爱慕之情悄悄地收起,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之前的一夜情,实在是个意外,从没想过事情,会快速发展到今天这个状况。心中藏有着有点自卑和又期待的相对矛盾复杂情绪。
阿星清了清喉咙:「你的事,我大概听毛毛说过。你在酒店上班,也是身不由己。我就是怕你会生气,所以才说这笔钱你可以无息而且不限期的偿还,若是不还也没有关係。你就想成债主换人就好,为何要这么生气?干嘛扯到什么包养的事上,我没有那个意思。」
虽然米雪的工作原则是不陪睡,但是阿星只要一想到米雪上班都得穿着清凉的紧身性感衣裙,陪客人喝酒、唱歌,还要被毛手毛脚,他心里就极为不舒服,怎么可能让米雪再继续去工作。以前觉得自己没资格管,既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自己也算是米雪的人了,便自作主张的帮她还了债。
米雪的语气,已经比方才稍稍缓和一些:「我不知道毛毛跟你说了多少关于我的事情,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不,你一点都不。」
「那你可以现在自己告诉我。关于你的一切,我都想知道。」
米雪眼神哀伤地望着他:「你真的想知道吗?好,我现在就告诉你。我老家住美浓,爸爸是个油漆工,我妈在餐厅给人家洗碗。家里虽然不有钱也还算过得去。可是这一切在我姊上高中时,都变了样。
我姊交上了几个坏朋友,开始三天两头的翘家,之后离家的时间越来越长。原本她一不见,我爸妈就会去报警找人。有一次,我爸拖着疲惫的身体上台北来接人。原来她变成酒家女,因为未成年被警察抓了。每次接回家没几天,便又跑的不见人影。一次,三次、四次、五次,后来我爸妈也累了,只好随她去,再也没去报警。反正她玩累了,就会回家。有一年,她大概消失了快要一年,有天她挺着一个大肚子,由一位朋友开车陪着她,带着二箱装满没有用的名牌衣物和包包回到乡下,我爸妈也没说什么,连是那个男人的野种,都没追究。那位朋友就是莎莎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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